上海東方在上賽季CBA聯(lián)賽中苦苦掙扎,最后僅名列第十,這一次,他們所面臨的麻煩很顯然更引人注目。
昨天,《球報》發(fā)表了題為《10萬元牽出籃壇案中案》的文章,文中報道,一個名叫張驊偉的遼寧鞍山人向該報爆料,說上海東方男籃曾經(jīng)在2003年3月份的聯(lián)賽中以一張20萬元人民幣的匯票,從他的“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鞍山訓練基地”套取了10萬元人民幣的現(xiàn)金。這筆錢,東方男籃是準備用于賄賂大鯊魚主場與某南方強隊一戰(zhàn)的主裁判。
據(jù)張驊偉自己說,這筆錢他交給了上海東方俱樂部的出納周女士。
1998年5月5日,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任命張驊偉為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鞍山訓練基地負責人?法人代表?,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全權(quán)委托張驊偉辦理訓練基地的有關手續(xù)和管理訓練基地的各項工作。
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董事會在2001年9月4日免去了原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鞍山訓練基地張驊偉的基地負責人職務,任命李耀民為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鞍山訓練基地負責人。
這篇報道是迄今為止中國籃壇第一次關于賄賂裁判問題的報道。
最新進展
張驊偉:我今天去公安局舉報
記者:今天從《球報》看到了一條消息,他們報的和你講的有沒有出入?
張驊偉:都沒有出入。
記:這是什么時候的事情?
張:去年姚明走以前我來以后,可能是10月份。
記:向我們談談你向《球報》報上海東方男籃賄賂裁判的事情吧。當時具體是怎么回事?
張:2000年2月中旬,當時我還在上海,一次李耀民打電話找我,我到辦公室他跟我講,給我一張20萬元的匯票,回去后換成10萬元現(xiàn)金給他拿回來,我問這現(xiàn)金做什么用,他說和廣東隊這場球我們想贏,要給裁判送過去。
我開始不同意,他逼著我去,把機票還給我報了。
記:具體哪天知道嗎?
張:2000年2月中旬左右,當時上海隊連續(xù)兩個主場,宏遠一場,宏遠前面一場,只要查一下秩序冊很清楚。
記:你自己有沒有查到這場比賽的裁判是誰?
張:沒有,這個不怕查,有賽程表就行了。
記:這筆錢,你只是給了俱樂部的出納周女士了,她給了誰你都不清楚,一點兒證據(jù)都沒有?
張:一點都沒有。我相信司法部門有這個能力。
記:出于什么目的?有沒有報私仇的成分?
張:別的沒有什么,我和東方俱樂部打過幾次交道,覺得他們的經(jīng)理李耀民做事非常不負責任,我也不想讓《球報》幫我怎么樣。因為我和《球報》的記者當時講了,這種事情得到司法部門,所以今天下午,我就到徐匯檢察院去了,一個姓屈的人跟我說,這種有限公司(指上海東方男籃俱樂部)應該到公安局刑偵大隊舉報,明天我要報到公安局去。
記:那么你還是決定報案了?
張:我覺得這是一個公民應該做的。我是這么認為的。
記:有報私仇的成分嗎?
張:我個人覺得沒有,到現(xiàn)在還沒有。
記:在籃球圈干了幾年了,你所涉及的賄賂裁判的事除了這一次還有別的嗎?
張:沒有了,就這一次。
上海東方聲明:我們從沒賄賂裁判
昨晚22時整,本報接到了上海“新文匯律師事務所”發(fā)來的函件。內(nèi)容如下:
東方籃球俱樂部授權(quán)常年法律顧問,上海市新文匯律師事務所主任富敏容律師、侯杰律師,發(fā)表嚴正聲明:
張驊偉曾任東方籃球俱樂部鞍山訓練基地負責人,因涉嫌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學員學費不入賬,占為己有,已由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qū)人民檢察院正式?jīng)Q定立案(案號為:安東檢反貪字,<2002>第25號),F(xiàn)此案正在偵查中。
今天,張驊偉以向媒體抖猛料的方式,舉報東方籃球俱樂部10萬元賄賂裁判。對此,律師嚴正聲明:東方籃球俱樂部已決定在近日向上海市徐匯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quán)訴訟。
東方籃球俱樂部希望各媒體對采訪犯罪嫌疑人張驊偉應予慎重。如有任何以訛傳訛的不負責任報道,損害東方籃球俱樂部法人名譽權(quán)的,東方籃球俱樂部保留依法追究有關媒體責任的權(quán)利。
與此同時,記者還收到了鞍山市鐵東區(qū)人民檢察院在2003年7月24日下達的一份“犯罪嫌疑人張驊偉立案偵查情況說明”,如下:
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
你單位舉報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鞍山訓練基地前負責人張驊偉涉嫌犯罪一案,經(jīng)初查,我單位已正式?jīng)Q定立案,現(xiàn)此案正在偵查中。
還有一份上海市徐匯區(qū)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駁回張驊偉的舅舅王景生狀告上海東方男籃曾經(jīng)向自己借款50萬元拒絕還款的訴訟,張驊偉在這個案件的身份是第三人。
各方反應:李耀民:這小子誣賴人
昨天,記者撥通了上海男籃俱樂部總經(jīng)理李耀民的電話,他剛剛從美國回到國內(nèi)。還沒等記者說完這事,李耀民馬上說:“他媽的這小子誣賴人,就此事我們會發(fā)一個通稿的,你和我們辦公室聯(lián)系一下!
記者按照李耀民說的電話打過去,接電話的人就是張驊偉所說的接了那10萬塊錢的俱樂部出納周女士。周女士在給記者的電話里說。
“我們現(xiàn)在真覺得這個人莫名其妙,他知道到法院是損兵折將,現(xiàn)在改成了求助媒體了。”
“他說把錢給我了,拿出證據(jù)來說話呀,如果給我了我沒交給俱樂部,那不是說我貪污嗎?我和張驊偉沒有任何私仇,他怎么這樣呢?”
“他上次就制造了一張假借條,說我們從他舅舅那里借了50萬元,后來我們打官司贏了!
“裁判問題一直是比較敏感的問題,俱樂部避嫌,從來不接待裁判,裁判在上海一直是上海體育局接待的,費用是籃協(xié)出的!
“我的感覺是用我們上海話說羊肉沒吃到反倒惹了一身羊膻氣。我自己現(xiàn)在一點都不著急,如果牽涉到我,我是俱樂部一分子,即使真有這事也有俱樂部在呢,有領導在呢。”
籃管中心:不方便
昨天下午,記者打通籃管中心主任李元偉的電話時,他告訴記者在開會。晚上,記者再次撥打李元偉的電話時,已經(jīng)關機。
隨后,記者撥通了籃管中心副主任胡加時的電話。“我還不知道這事兒呢,你是第一個告訴我的,是網(wǎng)上說的嗎?”
記者告訴他是《球報》報道的!澳俏乙矝]看到,不方便!薄澳敲唇酉聛砟銈儠チ私鈫?”記者追問,“先了解一下事實情況再說吧!焙訒r說!叭ツ曷(lián)賽時很多俱樂部反映客場難打的問題,當時我還采訪了關于裁判的問題,你說裁判問題肯定要從嚴管理……”“那是當然的!薄澳敲船F(xiàn)在有人公開報了這個問題,中國籃協(xié)現(xiàn)在會怎樣面對這個問題?”“我現(xiàn)在對這個問題不能發(fā)表意見!
《球報》總編:我們只是如實記錄
隨后,《球報》總編輯郝洪軍接受了記者的采訪!爸拔覀兘(jīng)常聽說籃壇會有這樣的事情,現(xiàn)在這個張驊偉突然給我們打電話,自稱是鞍山人,為了和上海東方俱樂部打官司專門住在上海,然后說了‘賄賂’裁判這事。我們覺得這是大事,就特派記者采訪了他!
以前《球報》因為一個報道被上海中遠俱樂部起訴并且敗訴!暗荒芤驗檫@樣就不敢報新聞了,我們不怕打擊報復,但這次我們處理得非常謹慎,不帶任何觀點,不發(fā)表任何評論,我們詳細地采訪了事件雙方,都有錄音,稿件也都是經(jīng)過律師過目的!
最后,郝洪軍說:“足壇已經(jīng)有了一個龔建平,籃壇不能再出了,我們只是希望這篇報道在中國籃壇能引起警示。”(北京娛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