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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放寬限制延攬內地人才 沒有界別或名額之限

2003年03月11日 19:30

  中新社香港三月十一日電 (記者 董會峰)港府十一日下午在此間宣布,將大幅放寬限制,延攬內地人才。

  行政會議十一日通過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不再有界別或名額之限。除了商界和金融界,內地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界的優(yōu)才和專才,也可申請來港;獲批者可帶配偶和未婚受供養(yǎng)的子女。

  計劃建議,內地居民符合以下資格,即可提出來港申請:一、須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有關范疇的學士學位;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有專業(yè)能力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以接受;二、須已確定獲得香港公司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并且該職位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三、工作報酬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價報酬大致相同。

  依據計劃,所有申請應由其雇主以保證人身份向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遞交。整個手續(xù)辦妥,大約需時六周。為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正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的內地人士遞交申請,當局通常不會接納。

  獲準來港就業(yè)的內地優(yōu)才或專才及其受供養(yǎng)人,入境后可獲批準在港逗留一年,如續(xù)符合資格,可延期留港。

  計劃還提出,放寬現行政策,批準內地居民以公司內部調職的理由來港。此做法等同先前外國居民和臺灣居民以同樣理由來港。

  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向記者表示,放寬內地人士來港工作,相信可以吸引投資,對香港經濟有利。她同時指出,輸入內地人才,和單程證分屬兩個不同的計劃,所以不占單程證的名額。

  這位局長還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在審批內地人才時,也會考慮到誠信問題,如果申請者在內地有犯法、逃稅等不良記錄,可能被拒來港。

  由于將實行新計劃,行政會議十一日還建議,取消港府此前實行的優(yōu)才計劃和輸入內地專業(yè)人士計劃,并為相關人士制定合適的過渡安排。(完)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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