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中國外經貿部近日發(fā)布2003年第6號公告,決定對最終保障措施中首批部分產品自2003年2月1日起在配額到量后,不再加征特別關稅。
該公告附件顯示,此次不加征特別關稅的產品為:板厚≤0.3mm且寬度≤900mm的冷軋鋼板,含碳量>0.55%的冷軋鋼板;鋁含量在2%-4%之間的冷軋不銹鋼,寬度≥1320mm且厚度為0.5-1mm的冷軋不銹鋼,寬度≥1320mm且厚度小于0.5mm的冷軋不銹鋼,碳含量在0.42%-0.50%之間的冷軋不銹鋼;板厚≤1.1mm的熱軋薄板;鍍鋁鋅基板(鋁含量在4-6%或54-56%之間)的彩涂板。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3年第6號公告
外經貿部于2002年11月19日發(fā)布第48號公告,決定自11月20日起對進口熱軋普薄板、冷軋普薄板(帶)、彩涂板、無取向硅電鋼和冷軋不銹薄板(帶)實施為期3年的最終保障措施。
應有關利害關系方的申請,在對申請人所提供材料進行調查和核查的基礎上,外經貿部公告,對最終保障措施中首批部分產品自2003年2月1日起在配額到量后,不再加征特別關稅(產品清單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如文
外經貿部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本網特別說明:詳細附件見外經貿部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