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寧先生的妻子阿玉從白云區(qū)太和的家中抱出兩個月的女兒。4天后,寧先生只見妻子回家,女兒卻不知所終。被拐走,遇不測意外,還是另有隱情?在家人和警察的追問下,阿玉坦白:去年初與一江門網(wǎng)友發(fā)生婚外情,該情夫認為阿玉的女兒是他的親骨肉,到手后便不肯歸還。
妻子短信:“女兒被人搶走了”
2010年1月31日,寧先生正在工地上班,一個陌生號碼發(fā)來短信,問他“是否在忙”,并要求他立刻趕到太和一家銀行門口。
得知對方是妻子阿玉后,寧先生關(guān)切的問究竟發(fā)生何事。阿玉只是一句“我沒有臉見你”,就不愿再說。追問下,阿玉才告訴丈夫:“剛出生兩個月的女兒被人搶走了。
夫妻聚少離多
寧先生27歲,阿玉24歲,夫妻倆都是湖南衡陽人,2005年結(jié)婚,婚后育有一子,現(xiàn)已三歲多。寧先生稱,女兒被抱走前,他住在同德圍,妻子、岳父母和兒子住在石湖,夫妻倆10多天才能見一面,相處時間不多。去年12月2日女兒出生。
據(jù)悉,阿玉去年經(jīng)同事介紹學(xué)會上網(wǎng),并在網(wǎng)上認識一個在江門的貴州籍男子。寧先生說,妻子去年2月曾去過一次江門,女兒滿月時她又帶孩子去了一次,“說去朋友家!比ツ3月,阿玉曾以缺乏相處為由,提過離婚。
家人們表示,阿玉平時在家內(nèi)向、文靜、沉默寡言,學(xué)會上網(wǎng)后便常流連于網(wǎng)絡(luò)世界。
情夫拒絕交出孩子
雖未確定女兒的親生父親是誰,但寧先生對女兒的失蹤很著急。寧先生說,妻子和岳母前天到江門找到該網(wǎng)友,也見到了孩子,“但那邊不放人。”
寧先生堅持認為,自己是孩子的合法父親,必須將孩子要回,其他事情可待親子鑒定后解決。他說:“我就怕孩子落入人販子手中,找也找不回來!
妻子三易口抖出婚外情
阿玉帶著兩個月大的女兒去朋友家玩,為什么女兒被搶,她卻在4天后才回來?面對丈夫與家人的逼問,阿玉三次易口,最終承認女兒已被偷偷送人。
第一次在火車站被搶走
阿玉先解釋,母女倆于1月31日到廣州火車站,身邊忽然過來兩個60多歲的老太太,其中一個拉著她的衣袖,提醒她小心扒手,另一個老太太稱可以幫她照顧孩子,以便她將錢包放好。她把女兒交給老太太抱,轉(zhuǎn)眼間孩子就被搶走了。
第二次摔死后棄尸河中
追問下,阿玉又有新的解釋:當天她去朋友家,用繩把孩子綁在身后背著,搭乘公交車時繩子突然斷裂,孩子不幸摔在地上,當場死亡。她不知所措,就把尸體丟到河涌里。
第三次坦誠女兒送情夫
家人報案后,同德派出所的警察要求重訪事故現(xiàn)場,尋找被丟棄的死嬰。阿玉招架不住,終于透露實情:1月27日下午,她到江門把孩子交給了一名貴州籍網(wǎng)友。她與網(wǎng)友相識于去年年初,該網(wǎng)友懷疑孩子是他的骨肉,因此多番威脅,她最終出此下策。 (記者何道嵐實習(xí)生張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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