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和爹爹曾經(jīng)租住的房子(紅圈處)。記者◇玉紅攝
王婆婆就是在這個四面透風的廁所門口住了2個月。記者◇玉紅攝
老伴“失蹤” 繼子狠心驅(qū)趕
六旬老婦人無奈住進茅廁兩個月
老伴無故失蹤,繼子無情驅(qū)趕,66歲的老人王元珍被逼無奈,住進家附近的茅廁。昨日,有好心人給本報傾聽熱線打來電話為老人求援:“王超仁,你在哪?”在茅廁住了兩個多月,找到老伴成為王元珍最大心愿。
婚前曾簽訂生活協(xié)議
2004年,61歲的王元珍從咸寧來到武漢,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漢陽區(qū)離休干部王超仁。因為相處愉快,同年12月,兩人登記結婚。此后兩老在漢陽龍江村王超仁繼子的房子旁租了一間房共同生活。
“我們都是再婚,也都不嫌棄對方!蓖踉湔f,為了好好生活,他們還簽了份生活協(xié)議。
記者在這份協(xié)議上看到:男方健在,負責女方的生活吃、穿、住,每月給300元以備醫(yī)療急用;一旦女方病故,男方負責壽衣、火化費用;若男方病故,其子女負責安置后事,女方生活有困難,可向政府申請優(yōu)撫金;男女雙方的子女不發(fā)生經(jīng)濟關系,雙方子女不負對方老人的任何責任。
婚后4年“意外”發(fā)生
然而,原本平靜的生活,卻被一紙訴狀打亂。
2008年,王超仁向法院提出離婚,稱“雙方性格差異較大,生活習慣不同”。去年11月,市中院終審判決不準予離婚,理由是“雙方為老年自主婚姻,有一定婚姻基礎,且未達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
談起離婚官司,王元珍顯得特別不甘。她說,婚后兩人感情很好,離婚的事老頭根本不情愿,是他兒女的意思。
“意外”一樁接一樁。今年7月,王超仁突然失蹤,其子女就將無依無靠的王元珍趕出租屋,如今租屋已經(jīng)換了新房客,王元珍流落街頭。
棲身茅廁長達兩月
站在龍江村陰暗潮濕的茅廁角落,老人講述在這里兩個多月的生活。
“我睡這里,聽說以前是個狗窩!崩先酥钢⿴虚g的一塊空地說。記者現(xiàn)場看到,整間茅廁大約10平方米,木架頂,由于兩面無墻,冷風呼呼地吹。緊挨老人地鋪的是四間茅坑,彌漫著一股異味。
在這里住了兩個多月,王元珍格外想念以前的家。她說,那里雖不大,可和王超仁每天有說有笑的,很開心,“連法官上門查案都說,我們哪里像要離婚的夫妻!
兩老曾申請經(jīng)濟適用房
在王元珍曾經(jīng)夜宿的水果店門前,街坊胡女士向記者證實,王婆婆平時對王爹爹的確不錯,兩人關系也好,可不知為什么被趕了出來。鄰居丁婆婆出于同情,自掏腰包400元,租下院內(nèi)一個單間,將住在茅廁的王元珍接了出來。
“唉,蠻可憐,就睡在地上,饑一頓飽一頓的!睆慕址粋兊淖h論中,記者得知,兩老婚后曾共同申請過一套經(jīng)濟適用房,如今房子批下來,王超仁失去蹤影,王元珍連房子在哪都不知道。
而不遠處的一棟居民樓,就住著王婆婆的兩個繼子。記者敲門半晌,只聽見屋內(nèi)有動靜,卻無人開門。
采訪過程中,老人王元珍幾次哽咽。本報攝影記者鄢玉紅和實習生陳力瓊在聽聞老人的遭遇后,先后捐助200元和20元。(黃師師 實習生陳力瓊 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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