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田某偉被帶進深圳中院的刑事審判庭,他立即向坐在法庭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申請人席的丈母娘下跪,并低頭說道:“對不起”。這個32歲的男子涉嫌在去年10月份的一天傍晚,因為妻子阿靜提出離婚惹怒了他,他竟將阿靜殺害并分尸。昨日,他被控故意殺人罪在深圳中院過堂。
記者從庭審中了解到,田某偉有著高中文化,從老家來到深圳打工,曾與阿靜都在寶安區(qū)沙井一工廠工作,田某偉是工廠的保安員。阿靜比田某偉小10歲。兩人在2004年認識不久后相戀,之后結(jié)婚,阿靜在結(jié)婚時還未滿20歲,2006年,他們的女兒出生。據(jù)田某偉自己稱,阿靜和另一徐姓男子長時間存在不正當(dāng)男女關(guān)系,他和阿靜自2007年4月起就已分居,阿靜也經(jīng)常徹夜不歸家。
這種分居關(guān)系維持了一年半多時間直到去年10月31日晚上6時多,在他們公明街道李松朗村的出租屋,阿靜拿著離婚協(xié)議書,提出要和田某偉離婚。檢方稱,當(dāng)時田某偉拒絕離婚,二人因此發(fā)生激烈爭吵。田某偉一巴掌打到阿靜的臉上,致使阿靜頭部撞到墻上后重重摔倒,田某偉見阿靜沒有了呼吸,便上前用雙手掐住阿靜的脖子達3分鐘之久,致使阿靜窒息而死。
之后,田某偉怕事情敗露,便將阿靜的衣服脫光,并把尸體拖到洗手間,從廚房里拿出菜刀將阿靜的頭部、上體、盆骨、四肢及手腳分解開后,分別裝入4個包裝袋,后又用水將作案現(xiàn)場清理干凈。11月1日0時許,田某偉先后將4個裝有尸塊的包裝袋丟棄到李松郎村對面茅州河的草叢里。今年3月2日,因故意殺人嫌疑,田某偉被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當(dāng)天晚上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情致使田某偉最終憤怒?在昨日的法庭上,田某偉回憶稱,當(dāng)時他和阿靜兩人正在家中吃飯,阿靜拿出離婚協(xié)議書要求離婚,并說他“沒錢沒本事,就知道吃”,還將他所吃飯菜倒入垃圾筒,并揚言要將兩人3歲的女兒賣掉,就此徹底點燃他的怒火。
記者看到田某偉長得很清秀,整個庭審中他也表現(xiàn)的比較平靜。昨日法庭上,他對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他“掐住阿靜的脖子達3分鐘之久”的說法提出異議,他稱,自己一巴掌致阿靜頭部撞上墻后,他并沒有掐她的脖子,只是反復(fù)搖晃阿靜的脖子和肩膀,想把她搖醒,并不是真的想殺害阿靜。因為害怕阿靜死亡后自己被追究刑事責(zé)任,他便將阿靜分尸拋棄。
阿靜的母親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申請,要求田某偉賠償包括喪葬費、精神損失費、子女撫養(yǎng)費等費用共計88萬余元。阿靜的母親在法庭上還稱,結(jié)婚后女婿田某偉從沒有登過她家家門。
目前此案目前尚在進一步審理當(dāng)中。 (記者/孫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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