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房子和存款,放棄探視權;反悔了,法院調(diào)解每周可見孩子一小時
郭娟 制圖
7月18日下午5時,北碚區(qū)天生路一居民樓7樓,一個女人站在窗外,臉緊緊貼在窗玻璃上向里張望,眼眶里蓄滿淚水。6時,里面的窗簾“刷”一聲被拉上了,女人愣在原地半天,才抬起沉重的步子下樓。
“我是一個母親,只是想看看自己的女兒,怎么會這么難?”兩年前離婚時,34歲的蘇青(化名)答應了丈夫的提議:財產(chǎn)全部給她,不需要她給付撫養(yǎng)費,條件是她放棄對3歲女兒的探視權。一年后,她后悔不已,向法院起訴后,爭取到每周一小時的探視時間。然而,這一小時她只能透過玻璃看到里面玩耍的女兒,女兒卻不知道她在外面。
7月18日晚,記者在渝北區(qū)新牌坊迪歐咖啡里見到蘇青。
蘇青告訴記者,2003年,30歲的她認識25歲的前夫王某,迅速相戀并結婚。第二年,女兒陽陽出生。
雖然蘇青長相年輕,但兩人的心理年齡差距較大,性格并不合適,2007年,兩人協(xié)議離婚。
蘇青說,當時丈夫提出把在江北區(qū)買的一套房子給她,共有的10萬元存款也歸她,還不需要她給付女兒的撫養(yǎng)費,條件是她以后都不見女兒。
2008年6月,蘇青向北碚區(qū)法院起訴,要求得到對女兒的探視權。經(jīng)調(diào)解,她得到了每周一個小時的探視時間。
“這一個小時比探監(jiān)還難,只能站在窗外看。你知道嗎,那扇窗戶專門換上了鍍膜玻璃,我從外面看得到女兒,她卻看不見我!碧K青抽泣起來。
昨日,記者撥通蘇青前夫王某的電話,對方一聽此事,立刻稱不方便,將電話掛斷。
記者又撥通王某父母家的電話,王某母親說,2007年,蘇青有外遇被丈夫發(fā)現(xiàn),兩人協(xié)議離婚。“她第一是理虧,第二是貪圖財產(chǎn),第三是怕孩子拖累她以后的生活,所以當時簽協(xié)議很爽快。哪曉得她又反悔!”她說,兒子已經(jīng)再婚,現(xiàn)在的兒媳婦對陽陽非常好,一家人過得很幸福,“蘇青三天兩頭來鬧,就是想破壞我們的生活。”
蘇青告訴記者,她還會繼續(xù)想辦法爭奪探視權。記者 談露潔 實習生 劉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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