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兩則食品安全新聞備受關注: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發(fā)布的對蔬菜和水果農藥殘留檢測結果,沃爾瑪超市(北京宣武門店)一顆草莓身上竟有13種農藥殘留;北京市工商局通報,“遠大”牌腐竹等11種食品中違規(guī)添加了甲醛次硫酸鈉(俗稱“吊白塊”)。
農藥殘留、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這種行為已成為食品安全領域的最大問題。人吃了“吊白塊”后會損壞腎、肝、神經系統(tǒng)。而出現(xiàn)在國際綠色和平組織檢測報告中的農藥更是讓人毛骨悚然:40個樣品檢測出50種農藥殘留,5個樣品甚至含有10種以上農藥殘留,其中甚至有超級毒藥甲胺磷和克百威。
給食品、蔬菜、水果“添這加那”,后果很嚴重——輕則傷害人體器官,重則致癌致死。相較而言,相關銷售企業(yè)和監(jiān)管部門對事件的處罰有點兒輕飄飄:賣“13種農藥草莓”的沃爾瑪超市表示,已經將檢測出問題的產品下架,還展開了對問題產品的追溯調查,確定供應商后會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罰;發(fā)現(xiàn)了“吊白塊”腐竹的工商部門則停售了這11種食品。
隨著監(jiān)管部門的重視,相關的檢測、抽查越來越頻繁,被曝光的違法添加事件也越來越多。這自然是好事,不過讓人遺憾的是,處罰手段卻不痛不癢:下架、停售、公示、注銷生產許可證。諸多黑工廠、小作坊最不怕的就是這幾招兒,“船小好掉頭”,隨便換個包裝、換個名就又殺回來了。實在混不下去了,就放棄北京市場,轉戰(zhàn)其他地區(qū)。
既然違法添加危害嚴重,而且有法可依,那么是否能依法加以嚴懲?
今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將正式實施。但愿有了明確的法律約束,不良生產加工者的違法添加行為能有所收斂,超市等銷售終端也切實負起責任替消費者把好關。(劉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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