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泰州,天空有些陰沉。一如此時王艷的心情。五年前,靚麗、高挑的她在南京一所知名大學即將讀大二。假如,這時的她未被徐軍的真誠追求所感動,毅然退學,嫁給當?shù)厝搜壑械暮篱T之子,卻在生下女兒后連遭三次離婚訴訟,那么,這本是一起普通的離婚案。
昨天下午兩點,王艷提前來到該市海陵區(qū)法院,作為被告參加與原告徐軍的離婚案的第三次審理。當她發(fā)現(xiàn)不少媒體記者等候時,倍感委屈的她開始在庭外急切地傾訴。而原告徐軍卻在眾人未注意時悄然進入法庭。因為復雜的恩怨曾讓雙方大打出手,加上社會的普遍關注,法院如臨大敵,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光法警就有五六名。開庭前,王艷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追她時半夜請人送手機
據(jù)王艷說,2004年夏天,她還在上大一,在一次酒席上,認識了大她兩歲的家鄉(xiāng)人徐軍。徐軍家在當?shù)亻_了幾家工廠。再后來,她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徐軍家擁有資產(chǎn)近千萬。
翻看王艷以前的照片,記者注意到,她的確是一個靚麗的姑娘,身材高挑,1米68的個子,苗條、陽光。而對于王艷這個來自姜堰農(nóng)村的女孩而言,考上南京這所知名大學,學的是比較緊俏的旅游專業(yè),意味著人生已發(fā)生改變。加上徐軍個頭不高,長相一般,當時她對他并沒有過多在意。但徐軍卻很快向她求愛。
王艷回憶,在接下來的半年多的時間內(nèi),徐軍每天晚上都要打電話到她宿舍,常常一打就是三四個小時。一到周末,不管多忙徐軍都要開車從泰州趕到南京,把她從學校接回老家。最讓她感動的是,有一次她在夫子廟游玩時手機被偷,當晚徐軍打她電話不通后,通過其他同學知道此事,連夜請他一個南京朋友,買了一款新諾基亞手機送到學校。由于禮物貴重,加之當時還拿不定主意,她不肯接受,那位送來手機的朋友,在他的“電話要求”下索性將手機放在地上,揚長而去。
不刮鱗的魚湯打動準岳母
王艷說,當時徐軍為打動她,還對其同宿舍的同學獻殷勤,不但送零食“收買”她的同學,還常請她的同學吃飯唱歌,事后便請她的同學“做工作”。不僅如此,為早日達到“目的”,徐軍還開始做起她爸媽的工作。王艷說,其實一開始她父母對徐軍也很“不滿意”。
2005年暑期,徐軍“表現(xiàn)”的機會來了。當時王艷的母親因病在當?shù)蒯t(yī)院動手術(shù),徐軍前去看望時得知,喝黑魚湯對傷口的恢復有好處,次日天不亮,他就來到附近一家魚塘買黑魚,還親自做好黑魚湯,趕在早飯前送到王艷母親的病床前,王艷母親端過湯一看,沒有下過廚的徐軍,做魚湯前連魚鱗都沒有刮。但她卻被徐軍的誠心打動了。“我就這樣被他慢慢打動的,就在這個暑期接受了他。”
懷孕后她選擇退學結(jié)婚
就在這個暑期,王艷和徐軍有了幾次肌膚之親。很快,她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耙驗楫敃r還是學生,我就要去流產(chǎn)”,王艷說,徐軍知道后甚至跪下來哀求她,要她把孩子生下來。準婆婆也勸她不要任性,還表示已經(jīng)請人算過,她腹中懷的一定是男孩。就在王艷猶豫時,徐軍提出了結(jié)婚。
“不如退學算了,大學就是畢業(yè)了,現(xiàn)在工作也不一定好找。”在被反復“勸說”后,王艷到學校辦了退學手續(xù),同年10月他們在泰州舉辦了隆重的婚禮。2006年1月領取了結(jié)婚證,4月,王艷生下一女。不料,女兒誕生并沒有給王艷帶來快樂,相反,與婆婆家的矛盾在此之后卻激化了,后被婆家“趕”出門,一度租住在一車庫里。
王艷稱離婚是因生了女兒
由于涉及當事人隱私,應當事人申請,海陵區(qū)法院不公開審理了該案?紤]到雙方曾有過沖突,庭審時只允許原告和被告及代理律師進場。昨天,被告王艷只身進入法庭,其父母和親屬在庭外等候,徐軍則有代理律師陪同。
開庭前,異常憔悴的王艷在向記者說起當初退學嫁人直到被“趕出家門”時,嘴唇一直在微微發(fā)抖。以至于她對于將向法院主張自己的哪些權(quán)利,得到多少經(jīng)濟補償及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等具體問題,一直說不清。
記者了解到,在陪伴女兒幾個月后,女兒就被留在徐軍家撫養(yǎng)!拔椰F(xiàn)在一無所有,怎么養(yǎng)得活她?”她矛盾地說。王艷說,婆婆算過命,說孩子命大留在他們家里撫養(yǎng)會發(fā)財。因為有時候太想孩子了,王艷幾次去看女兒,但婆家對她的到來似乎很不歡迎,好幾次甚至有過沖突。
為什么被訴離婚?在法院接受采訪時,王艷一再堅稱,自己沒多大過錯,只是徐軍家里重男輕女,生了女兒后,她在娘家待了一個月,婆婆家沒來看一次。這讓她很寒心。隨后,接二連三的矛盾更是讓她難進婆家的門。有次她回家時發(fā)現(xiàn)門鎖都換了。
在王艷看來,剛結(jié)婚時丈夫?qū)λ懿诲e。但丈夫是個“孝子”,不敢得罪母親,生了女兒后,看見王艷回不了家,就偷偷在外面幫她租了個車庫。后來,婆婆發(fā)現(xiàn)了,此后,徐軍再也不敢管她。2007年6月,王艷收到了徐軍的離婚起訴狀。
丈夫稱婚后沒感情
當初那么投入地追求,而今又如此堅決地要離婚,究竟為什么?記者一直在找徐軍和他的代理律師,希望能揭開這個謎底。與王艷的急切傾訴不同,作為原告的徐軍選擇了低調(diào),進法庭時悄無聲息,4點庭審結(jié)束,首先走出來的是王艷,徐軍一方并未露面。
10多分鐘后,就在記者們圍著王艷緊張采訪時,法庭的門再次打開,法官魚貫走過,徐軍和代理律師悄悄跟在后面。趁眾人未注意時,徐軍在律師掩護下低頭穿過走廊。
這時,眼尖的王艷發(fā)現(xiàn)了徐軍,“他就是我老公!”當記者轉(zhuǎn)身追向徐軍、表達想采訪的意圖時,讓記者沒想到的是,徐軍突然向門外飛速沖去,鉆進汽車轉(zhuǎn)眼不見了蹤影。
本報記者隨即找到了做掩護的徐軍的代理律師。但是,任憑怎樣提問,代理律師就不開口,一再聲稱“我們不接受采訪”。
其后,記者找到了一份由徐軍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訴狀。在這份訴狀里,徐軍大致陳述了離婚的理由,與王艷的訴說顯然存在巨大分歧。在徐軍看來,兩人是經(jīng)人介紹相識的,2006年登記結(jié)婚生下一女;楹,王艷對女兒毫不關心,2006年5月份離家后,至今未歸,加之雙方婚前感情并無基礎,婚后感情不和,多次協(xié)商離婚,均因被告反悔而未果。
徐軍在訴狀中說,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無感情,導致雙方婚后感情破裂,確實沒有維持婚姻的必要。因此,要求將女兒判給他來撫養(yǎng),同時分割共同財產(chǎn)。
老公能分割的財產(chǎn)只有1萬元
該院提供的一份庭審情況中記載,王艷和徐軍是2004年夏季相識并戀愛的,第二年5月,雙方按當?shù)仫L俗先訂了婚,8月份王艷懷孕,10月,兩人奉子成婚。到2006年1月,雙方辦理結(jié)婚登記,4月生下一女。
在女兒長到1歲2個月多,也就是2007年6月,徐軍正式向法院提起第一次訴訟,要求與王艷離婚,理由是雙方感情破裂。
據(jù)主審該案的海陵區(qū)法院民一庭張庭長介紹,按照法律規(guī)定,離婚案件的連續(xù)訴訟,每次提起訴訟的間隔必須在6個月以上。
對于第一次訴訟,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判決不準離婚。去年4月,徐軍再次提起訴訟,要求離婚,法院審理后判決,因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仍然是不準離婚。但徐軍一方并不放棄,到去年12月30日,第三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后依法適用了簡易程序,進行開庭審理和調(diào)解,因雙方爭議較大,為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于今年3月26日將本案轉(zhuǎn)為普通的審理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
昨日,是合議庭第一次開庭審理。張庭長告訴記者,從目前審理情況看,雙方爭議的焦點有兩個,一個是是否符合國家法定離婚條件,一個是婚后共同財產(chǎn)的確認。
幾次庭審,給王艷產(chǎn)生強烈刺激,并使其家人始料不及的是,曾在媒體上說自己家有上千萬資產(chǎn)的丈夫,在向法院提交的婚后共有財產(chǎn)中,第一次是3萬多元,但到昨天則只有1萬元可供離婚時分割。王艷和家人向記者表示,他們曾經(jīng)調(diào)查,得知徐軍在家族企業(yè)中占有相當一部分股份。
法庭審理后沒有當庭宣判。張庭長表示,他們合議庭將根據(jù)庭審情況,確定是繼續(xù)進行調(diào)解,還是宣判離婚。調(diào)解失敗之后,在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基礎上,再對雙方共同財產(chǎn)進行認定和分割。(王國柱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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