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和 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喀什地區(qū)莎車縣兩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產的“糖脂寧膠囊”(批號為“081101”)后死亡。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核查后稱,廣西平南制藥廠未生產過這一批號的糖脂寧膠囊,致人死亡的為假冒藥品。據(jù)稱,“這個批次的藥品是某些所謂的專家租用民營醫(yī)院的房屋坐診時銷售的,而不是經過醫(yī)院和藥店。兩名死亡患者都是通過這種渠道買到的藥!
廣西藥監(jiān)部門的解釋聽起來非常清楚,但筆者覺得仍有兩個問題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作出解釋。
問題一:某些所謂的專家租用民營醫(yī)院的房屋坐診——也即有關部門所說的游醫(yī),究竟有無行醫(yī)資格證?如果有,說明他們的行醫(yī)是合法的,那么,他們出售假藥的行為和其他正規(guī)醫(yī)院沒有什么兩樣,不能說沒有經過醫(yī)院銷售,只能說他們的進藥渠道有問題;如果沒有,那么,非法行醫(yī)為何得不到及時取締?有關部門是否有失職之嫌?
問題二:假藥數(shù)量如此巨大,果真全部都是那些游醫(yī)出售的嗎?據(jù)報道,新疆藥監(jiān)部門共查扣“糖脂寧膠囊”共9329瓶,其中從患者手中追回 2601瓶。假藥出售量之大,覆蓋范圍之廣,只能意味著假藥銷售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銷售網絡,而這,應該是租用民營醫(yī)院房屋的游醫(yī)難以完成的。
新疆的這次假藥事件,雖然從目前來看涉及的范圍尚不大,造成的后果也不像其他假藥事件那樣惡劣。但是,該事件仍然不免讓人感到憂心,因為,這種“糖脂寧膠囊”無論是生產廠家,還是生產批號,都難以讓人與真藥區(qū)分開來。如果相關醫(yī)院和藥店的進藥渠道不夠規(guī)范,再加上不法藥販的推波助瀾,如何保證假藥不會流通到正規(guī)的藥品銷售渠道中來?有關部門該如何采取措施來防范這種危險的發(fā)生?(冼茲)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