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4日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下發(fā)通知稱,經研究,人社部確定吉林省長春市、江蘇省南通市、安徽省馬鞍山市、湖南省常德市、廣東省惠州市、四川省成都市、陜西省銅川市等7個城市作為城鎮(zhèn)居民生育保障試點城市。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所在省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定期與試點城市進行交流,并參與對試點城市的評估工作。各試點城市要成立城鎮(zhèn)居民生育保障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試點工作方案。試點方案要在今年11月底前報所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廳審批并報人社部備案。
通知稱,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自行選擇部分城市開展城鎮(zhèn)居民生育保障試點工作,試點城市名單報人社部備案。
通知強調,各地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上報,確保試點工作穩(wěn)健運行并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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