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運營商眼里只剩下錢,一再踐踏個人隱私,出售客戶資料為己牟利,這樣的行為很可怕!
今年央視的3·15晚會,揭露了發(fā)送垃圾短信和泄露個人信息的源頭——電信運營商。部分運營商在利益的驅使下,主動接受客戶預訂群發(fā)垃圾短信,甚至發(fā)送包含違法內容的信息。
此外,它們把用戶信息出賣給不良商家進行牟利,只要誰肯出錢,全國各地的用戶信息都可待價而沽。想來讓人為之而后怕——運營商背地里販賣客戶信息,是對社會道德倫理的挑戰(zhàn)和顛覆,是置道德底線于不顧。
部分運營商的卑鄙行徑,一經中國權威電視臺曝光,其惡劣行徑立遭千夫所指。也有人如夢方醒,原來平時自己收到的不堪其擾的信息,竟然出自口口聲聲稱他們?yōu)椤吧系邸钡娜。那些表面上說痛恨垃圾短信和不良信息的人,既做了婊子,又立了牌坊。
這讓人聯(lián)想到了“耶穌之死”的故事。在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中,有一個叫猶大。他去見祭司長,說:“如果我把耶穌交給你們,你們愿意給我什么?”他獲得了三十塊銀幣。從那時起,猶大就找機會要出賣耶穌。
一個傍晚,耶穌跟門徒坐席。用飯時,耶穌說:“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遍T徒都非常驚訝,一個一個地問:“主,不是我吧?”耶穌回答:“跟我一起在碟子里蘸餅吃的那個人要出賣我!焙髞,連出賣耶穌的猶大也心虛地開口問:“老師,不是我吧?”耶穌說:“你自己說了!
當然,運營商是不會承認自己的不道德行為的,也不會承認自己唯利是圖,它的頭上戴著無數光環(huán)。它會把責任推卸給下面的省級公司,這也是目前國內企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運用得最臻熟的手段,并且心安理得,毫不臉紅。
是不是唯利是圖,事實說了算。在發(fā)送垃圾短信方面,山東等地的移動分公司制定了明確的指標,并且收入與獎金掛鉤,完成任務越多收入也就越高,這分明就是強制自己的員工作出不道德行為,逼迫他們往火坑里跳。
據透露,有些運營商連國家違規(guī)違法的一些信息也照樣發(fā)送,還代開增值稅發(fā)票等。而為了能夠提高短信發(fā)送速度,有些還采用了發(fā)送速度快、針對性強的小區(qū)短信。它們甚至挖空心思想出了規(guī)避風險的點子——有的運營商還對一些特殊的用戶進行了處理,比如,對可能涉及的一些高層領導,通過黑名單直接過濾,市政府這一塊就從不沾染。這樣做的道理很簡單,其他的人雖怨聲載道,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大家只能“停杯投箸不能食”,忍氣吞聲。
中國移動已經找不到任何藉由,因為這樣的事在它身上發(fā)生已是見怪不怪,而事實也表明,中國移動對自己的行為心里明白,隨便處理幾個人,應對媒體輿論,不足以消除大家的滿腔憤怒。運營商經常將“客戶服務是立身之本”掛在嘴邊,卻很少能履行承諾,或者是在利益面前變得不堪一擊,這也是垃圾短信和不良信息屢屢得不到整治的主要原因。
在這一點上,廣東聯(lián)通的做法值得借鑒。在今年3·15之前,它推出“四新服務”,其中不乏一些讓人眼前一亮的內容——將人文關懷納入服務范疇。2009年,廣東聯(lián)通把服務工作作為本年度實現公司戰(zhàn)略的最重要工作內容,以“新網絡更優(yōu)質、新承諾更放心、新渠道更便捷、新關懷更和諧”為目標,為廣大消費者提供貼心的服務。
為此,廣東聯(lián)通作出承諾,公司將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加陽光透明的服務,進一步提高話費標準清晰度,通過媒體、用戶手冊、宣傳單張、服務窗口、短信告知等多種手段,廣泛告知用戶話費扣費規(guī)則、資費政策,確保用戶明明白白消費;著力消除垃圾短信騷擾,完善用戶舉報渠道。此外,它還將繼續(xù)踐行社會責任,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一是每個地市分公司至少建設一個無障礙營業(yè)廳,設置殘障人士服務專區(qū),并配置盲人專用電話,提供讀屏軟件、盲人服務名片、盲文入網協(xié)議等一系列適用物品,營業(yè)廳至少配備一名掌握基本手語溝通技能的服務人員,確保無障礙溝通。二是對低保戶、五保戶家庭和殘障人士實行資費優(yōu)惠,4月1日開始推出新萬眾卡套餐,每年贈款144元。錢雖不多,但禮薄情意重。正因如此,此消息公布后,立刻引起好評。
廣東聯(lián)通的舉措表明,運營商若將視野放得開闊一點,形象將得到極大的修正。運營商也必須從盲目的逐利,回歸到兼顧社會責任,參與更多人文關懷的善事。而濫發(fā)垃圾短信和商業(yè)廣告,最終將是自掘墳墓——客戶將會產生抵觸情緒,放棄使用其他業(yè)務,甚至放棄使用它的網絡。而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電信運營商不可推卸的責任。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國移動手機用戶數達4.57億,凈利潤達1128億元,為全球電信運營商之最。但水可載舟,亦能覆舟,進入3G元年后,隨著國內通信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網絡的逐漸完善,用戶的選擇范圍更廣,電信運營商依舊做著2G時代的黃粱美夢,有可能會陰溝翻船!
有人說,中國需要加大立法力度,從源頭上治理垃圾短信和不良信息。在美國,聯(lián)邦電信委員會制定法規(guī),必須事先取得收信人的同意,才能發(fā)出商業(yè)或其他宣傳短信。但筆者以為,中國不缺法律,對道德的漠視,很少有人對自己的不當行為進行良心譴責,才是根源所在。
運營商應具有起碼的商業(yè)倫理,應該堅守基本的道德底線。否則,再完善的法律都是白搭。一家道德淪喪的企業(yè),完全有可能任意踐踏法律法規(guī)。要從源頭上治理垃圾短信和不良信息,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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