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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講師在日殺人案:因患精神分裂癥被判無罪

2006年11月17日 11:30

  中新網(wǎng)11月17日電 據(jù)日本媒體報道,日本靜岡地方法院17日就靜岡市語言學校理事長遭刺殺一案進行公審,判決被指犯有殺人罪的被告、中國籍原講師(38歲)無罪。

  有關判決理由,本案審判長竹花指出:“被告供稱曾被本案受害人侵犯人權,經(jīng)認定為被害妄想。診斷被告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癥的鑒定是充分可信的”,并表示“如果排除責任能力一項,根據(jù)證據(jù)可以就起訴事實加以認定”。


 
編輯: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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