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8日電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新加坡中國籍建筑工人在工作時右手受傷,他申訴過后連梳頭刷牙也有困難,而醫(yī)生也認為他手部無法恢復原本的功能,不能再當建筑工人,只能從事較低工資的看管員工作。
這名工人宋紅兵(38歲,來自江蘇)案發(fā)時月薪是2400元。初庭助理主簿官裁決,他可以獲得16萬7000余元賠償,包括蒙受皮肉之苦、受傷后(未審訊前)及未來的薪水損失等。
被他起訴的中建結構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Builders Pte Ltd)不服所判,已提出上訴。這家公司是事發(fā)工地的總承包商。
宋紅兵是在2000年來到新加坡當泥水匠,案發(fā)時受聘于Asia Desc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NEC。
他是于2007年5月17日,在大士的一個工地工作時遭墜落物擊中右手而受傷。至事發(fā)時為止,他在該工地工作不到一個月。
宋紅兵留醫(yī)了兩天,獲得132天病假。他在同年10月間離開新加坡。
根據(jù)其中一名醫(yī)生所寫的醫(yī)藥報告,宋紅兵的右手腕有一道長八公分的橫切疤痕。他的右手腕、右拇指和食指的橈骨動脈(radial artery)、正中神經(jīng)(median nerve)和屈肌腱(flexor tendons)遭割斷。
此外,他的手和手指也僵硬,喪失知覺,并且患上骨關節(jié)炎。
一名醫(yī)生認為,他的右手將無法恢復到受傷前的功能。事故也造成他的右手永久損傷,不能在從事建筑工作,而只能做看管員一類的工作。
宋紅兵供稱,案發(fā)當天,管工叫他和兩名同事為建筑二樓樓梯口的外墻抹灰。
他們在上午8時開工,到了10時又移到二樓的較低處繼續(xù)工作。在他們上方有許多鷹架,宋紅兵并沒有看到有人在樓上工作。
當他站在平臺上伸出右手為墻壁抹灰時,突然有東西墜下?lián)糁兴挠沂。他感到一陣劇痛,頓時血流如注。
由于血流不止,答辯人公司人員召來德士,把他送入亞歷山大醫(yī)院。
宋紅兵說,因為事發(fā)后不能做回同樣的工作,他無法繼續(xù)留在本地工作。如果沒有受傷,他在中國北京和上海做鐵工也能賺上相等于新幣800元的工資。
可是,他如今一直無法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他在中國當?shù)刈疃嗝吭轮荒苜嵭聨?00元。
代表他的律師韓天元受詢時說,他的當事人在得知判決后,感到高興。(韓寶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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