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6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道,馬來西亞一名華裔婦女借出其轎車給剛認識一年的男房東一家返鄉(xiāng)過新年,不料房東一去不回,婦女才恍然大悟,自己不僅被騙走一輛轎車,也被騙走約1萬5000令吉血汗錢。婦女報警后苦等沒有下文,只好向馬華服務(wù)中心求救。
約40歲的華裔婦女珍妮(化名、餐館女招待員)12月15日上午,在馬華亞羅士打國會議員拿督曹智雄的特別助理羅永忠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上聲稱,因為工作需要,她在西部繞道尋夢園租房,男房東也是一名二房東。
她說,這名53歲的男房東名為Chay Kok Hun(洋名為Nelson)以及37歲的妻子李小玲(Lee Siow Nee),與七八個月大的女兒一起住,夫妻皆是吉隆坡人,Nelson在亞羅士打一間飲品工廠當銷售員。
她指出,今年1月20日,Nelson向她借車返回吉隆坡家鄉(xiāng)過年,她答應(yīng)了。當時他答應(yīng)只是借車一周,不料轎車一借不返,一家人也消失。
“Nelson原有一輛貨車,當時他說其貨車有故障,才開口向我借車返鄉(xiāng)過年。當天是他妻子負責(zé)開車回鄉(xiāng)。”
她說,她在4月23日前往警局報案,并將報案報告交給車險公司,從此她開始沒供車期貸款,并以為車險公司會賠償款項給銀行。
她說,后來,車險公司來函指出,這輛轎車報失過程不符合公司的條例,不獲得賠償;同時,銀行在11月份底來函,向她追回欠下7個月的車期貸款,并限兩周內(nèi)繳清。
她說,這輛轎車是第二國產(chǎn)車VIVA白色的轎車,車牌號碼為KCC6839,她是在2007年購買這輛轎車,轎車價錢是約2萬7000令吉。
若公眾發(fā)現(xiàn)這輛轎車或欺詐者Nelson,請聯(lián)絡(luò)警方或羅永忠(012-48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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