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8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本拿比一名華裔女子,閱讀《明報》早前報道一名華裔男子懷疑墮入投資騙局,5日內(nèi)狂蝕2.5萬元的個案后,懷疑她遭到同一名自稱“投資大師”的華裔男子行騙,同樣被“保本”和高回報利誘,于去年7月份交予其2萬加元和1萬美元用于外匯投資,卻在半年內(nèi)幾乎完全蝕掉。
懷疑墮入相同騙局的女事主魯女士,曾向烈治文騎警報案,但獲告之因她居于本拿比,需要往本拿比報案,她將會改到本拿比報警求助。魯女士更慨嘆自移民到加國后,已是第二次受騙,她不明白為什么有人如此缺德,專找同胞下黑手。
與之前報道江先生受騙的過程略有不同的,魯女士是先在工作中認(rèn)識“投資大師”Z先生的妻子T女士,對方自稱經(jīng)常投資外匯并小有成績,而她丈夫更是厲害的角色,有十拿九穩(wěn)的功力。
“投資大師”妻子介紹炒匯
魯女士稱,為了取得她的信任,T女士邀請她到家中觀摩網(wǎng)上炒匯的實況,并吹噓手中有眾多客人,外匯交易記錄全部盈利,短時間內(nèi)賺上萬元者比比皆是,還特別強調(diào)是“保本”投資,風(fēng)險很小。
魯女士最后決定拿出2萬加元和1萬美元嘗試投資,并和對方簽署了一份用中文書寫的《交易代理合同書》,注明代理人為Z先生,這是一項保本金的投資,授權(quán)代理期為1年,如果出現(xiàn)任何虧損,都由Z先生承擔(dān),并要在授權(quán)期終止的30天內(nèi)完成虧損填補。為保險起見,魯女士還特別要求對方夫妻二人都簽名。
然而交易開始后,魯女士的賬戶很快出現(xiàn)虧損,因為有合同的約束,加上Z先生曾強調(diào),交易時會出現(xiàn)金額的變動,須等到一年后才見分曉。魯女士即使心疼不斷損失的巨款,卻未有致電Z先生詢問原因,直到半年后,賬戶只剩下不足3位數(shù)的余額,她才緊急叫停,凍結(jié)了交易賬戶。
今年的7月30日是合同的終止期,魯女士找到Z先生,要求取回“保本”的本金,對方辯稱是“一時失手”損失了巨款,還比喻說“投資如同駕駛汽車,總會有發(fā)生事故的時候。難道撞車了就不能再開車嗎?只要把車修好,身體養(yǎng)好,就一樣能重新上路!”
Z先生不但表現(xiàn)得理直氣壯,更對東山再起顯得胸有成竹,并特別為魯女士寫下一份《投資本金返還計劃》,承諾“保證全部承擔(dān)虧損本金返還的責(zé)任”,但需要多給一點時間,注明 “力爭年底之前分批歸還。”
Z的妻子T女士還煞有介事的強調(diào),在中國國內(nèi)還有一套房子,就是賣了也會還錢給魯女士。
魯女士指出,她日前看到《明報》報道后,馬上就認(rèn)出是同一人所為,只是她與T女士先相識,是所謂“朋友”的身份參與交易。而Z先生也不是像在網(wǎng)友面前吹噓的一般,擁有價值連城的古董寶貝,連所謂的豪宅也是租來的。
5年內(nèi)兩次遭同胞騙財
投訴被華裔騙徒騙款的魯女士,慨嘆在5年前也曾被人以協(xié)助辦理侄兒留學(xué)而受騙,她對于移民后接連受騙,而且都是被同胞所騙,深深不忿,并且認(rèn)為在加國追討欠款實在困難。
魯女士稱,在加國已非第一次被騙,5年前她在中國的侄兒準(zhǔn)備來留學(xué),她通過烈治文一間華裔中介辦理手續(xù),對方稱要先墊交2萬元學(xué)費,這樣能提高“簽證率”,但收錢后卻不聞不問。雖然她以法律程序追討獲勝訴,法庭判對方歸還全部款項,但對方5年來一直拖延,至今仍未解決。
魯女士慨嘆,不明白為什么有人如此缺德,專找自己的同胞下黑手。而像她一樣的移民,辛苦掙來的錢,瞬間被騙光的感覺真是撕心裂肺,加上自己英文又不好,去哪里求助,如何求助都十分困難。
她又直斥加拿大司法系統(tǒng)無法幫到她,5年前的那個中介案已判她勝訴,但即使打勝官司,對方卻可無視法律,拖延不還金錢。她東奔西走多年,精疲力竭后只得到各部門間不斷的相互推諉,誰都說沒責(zé)任跟進(jìn)案件,更不會幫助她要到一分錢。
魯女士呼吁有相似受騙經(jīng)歷的人要勇敢站出來,即使不能要回錢,也一定要讓違法者受到懲罰。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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