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14日刊出社論說,臺灣新任“檢察總長”黃世銘的人事案,本是打破“朝野”對峙的機會,卻因綠營一念之私而功虧一簣。但損失的并不是黃世銘,而是民進黨夸夸其詞的正義和改革理論。在陳聰明“滿分”和黃世銘“零分”天平上,民進黨從扁家風波似乎沒有得到任何教訓。
文章摘編如下:
“立法院”昨天通過新“檢察總長”黃世銘的任命案,民進黨“立委”全數(shù)投下反對票抵制。比起三年多前民進黨全票擁戴陳聰明出任“總長”,綠營這次的作法形成了強烈尖銳的對照,令人側目。
三年多前,陳聰明獲提名出任“總長”時,有關他的爭議已是沸沸揚揚;然而,陳聰明卻受到陳水扁的青睞,而民進黨“立委”更是無異議全力相挺。如今,扁家弊案臭名滿天,陳聰明亦失格求去,但民進黨對于各界口碑均佳的黃世銘卻反而極力杯葛。綠營的價值判斷,真的永遠擺脫不了黨派算計嗎?
民進黨團當然有投反對票的權利,問題是,它希望自己的行動傳達什么意圖、其目的與手段合不合比例原則,以及,這將留給外界什么樣的評價,都是必須思考的事。無論如何,在民進黨的政治天平上,給陳聰明一百分,卻給黃世銘零分,恐怕不是一個禁得起輿論公評的價值觀。
對于全數(shù)投下反對票,民進黨提出了一些理由。諸如:其一,黃世銘有“酷吏”作風,過去記錄呈現(xiàn)“辦綠不辦藍”傾向,民進黨團對他有不信任的感覺。其二,投反對票,是要提醒黃世銘,希望他推動司法改革。其三,反正藍軍的票數(shù)即足以讓黃世銘過關,又不缺民進黨這幾票。這些說詞,不僅似是而非,也自相矛盾。
第一,民進黨翻箱倒柜,只找出當年高植澎一例陳年舊案,即指控黃世銘為“酷吏”且“辦綠不辦藍”,這分明是欲加之罪;基層檢察官的長年口碑,在綠營眼里都不算數(shù)嗎?何況,如果依法行事、不留情面即被封為“酷吏”,豈不只有左右逢源的人讓民進黨看得上眼?第二,“檢察總長”的職務在于領導重大案件的偵辦,推動司法改革則是“司法院”和“法務部”的工作,“綠委”稱要以反對票警惕黃世銘,恐怕搞錯方向。第三,“綠委”票數(shù)雖然左右不了大局,但至少能表達黨的精神和追求;但民進黨團卻選擇全盤否定,徒然暴露自己的價值錯亂。
黃世銘的“總長”人事案,本來是一個打破“朝野”截然對峙的機會,卻因綠營的一念之私而功虧一簣。但損失的并不是黃世銘,而是民進黨夸夸其詞的正義和改革理論。在陳聰明“滿分”和黃世銘“零分”的天平上,民進黨從扁家風波似乎沒有得到任何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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