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11月12日,臺灣所有報紙都在頭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陳水扁被聲押的消息及相關(guān)新聞報道。臺灣檢方于1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羈押,陳水扁曾聲稱被法警毆打,而獲準(zhǔn)到醫(yī)院檢查,因此耽擱,法院方面至12日清晨才作出羈押禁見的裁定。隨后,陳水扁被送往看守所。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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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臺灣所有報紙都在頭版及其它版面重要位置刊登陳水扁被聲押的消息及相關(guān)新聞報道。臺灣檢方于1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羈押,陳水扁曾聲稱被法警毆打,而獲準(zhǔn)到醫(yī)院檢查,因此耽擱,法院方面至12日清晨才作出羈押禁見的裁定。隨后,陳水扁被送往看守所。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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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1月13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13日發(fā)表文章說,陳水扁高舉手銬的那一幕,成為全球媒體的焦點鏡頭,他如此慷慨豪壯地向世界炫耀他的手銬,究竟是出于何種心態(tài)?恐怕很少人相信那是一副悲壯的政治犯手銬,反而是陳水扁恬不知恥地向世人炫耀那一副貪污犯的手銬。
原文摘錄如下:
陳水扁高喊“司法冤獄”、“臺灣加油”,他不承認(rèn)犯了貪污罪,而自稱是為了“臺灣國”而坐牢的政治犯。這樣的心態(tài),有三種可能:
一、他若自慚是貪污犯,會有羞愧心,就會將手銬掩藏起來;二、他若自命是政治犯,他就會展示手銬,以示悲壯;三、他若明知自己是貪污犯,卻想冒充自己是政治犯,他也會展示手銬,自欺欺人。這三種心態(tài)中,唯有第三種為可鄙可恥,而陳水扁正屬這一種。
陳水扁兩年多來的種種操作,無非希望公眾不要注意他的罪行,而將視聽移轉(zhuǎn)至“入聯(lián)公投”、“臺灣國”、“建國基金”等政治議題。但全球主要媒體在刊播陳水扁高舉手銬的鏡頭時,皆說他是因貪污被押。
陳水扁確屬翻攪情勢的能手,但畢竟已是強弩之末。他將整個沖撞的高潮置于抗議陳云林來訪,如今看來似乎失算。因為,慘烈的流血沖突引發(fā)社會疑懼,反而使陳水扁被收押時失去了動員的氣氛。再者,他指控法警打他的無厘頭舉動,更使人聯(lián)想到吳淑珍開庭裝昏,已是黔驢技窮的演出。這類操作,只會更加減損陳水扁所獲的社會同情。
據(jù)知,特偵組在給陳水扁上銬時,曾顧慮是否要為他掩遮,因此讓人墻為上車的陳水扁擋住鏡頭,卻是陳水扁自己要高舉手銬向世人夸耀。但恐怕很少人相信那是一副悲壯的政治犯手銬,反而是陳水扁恬不知恥地向世人炫耀那一副貪污犯的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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