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31日電 臺灣《中華時報》31日刊出社論《“陸生三法”修正通過后的局限與挑戰(zhàn)》。文章說,臺“立法院”通過了“陸生三法”修正案,但因諸多設限,使得這一修正案遠遠沒有預期效果。分析認為,世界許多優(yōu)秀的大學招錄了眾多大陸優(yōu)秀學生,在臺灣高校諸多政策的限制和顧慮下,大陸人才流失到世界其他優(yōu)秀高校,臺灣很難再招到優(yōu)秀的大陸學生。
文章摘編如下:
前后歷經(jīng)十五年、八位“教育部長”推動的“陸生三法”修正案,終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最快明年春天,島內(nèi)研究所就可招收大陸學生。但因諸多設限,使“良法”美意大打折扣,為因應大學教育競爭力之提升及兩岸教育交流合作,相關限制勢必面臨松綁的問題。
“陸生三法”修正,排除陸生來臺就學的制度性障礙,同時采認大陸學歷,為兩岸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的交流與合作,創(chuàng)造了前提條件,并有助于改善臺灣私立大學院校招生不足問題,對促進臺灣大學教育多元化及兩岸學生交流,都有正面效益,應該值得肯定。
“立法院”臨時會審議過程中,將原擬議的“三限六不”縮小為“一限兩不”,亦即從“限校、限量、限領域”以及“陸生不加分、不影響島內(nèi)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可在臺打工、不可在臺就業(yè)、不得報考公職”,改為“限制承認醫(yī)事學歷、陸生不得報考機密相關系所”。表面看來,似已開放許多,只將“一限二不”“入法”,其實另外“二限四不”,仍會以行政命令規(guī)范。
換言之,“陸生三法”修正后,的確開放陸生來臺與承認大陸學歷,但只是起步而已,還有許多問題有待克服,特別是不必要的限制必須松綁,才能真正達到“修法”目的。
再說,限制采認大陸醫(yī)事學歷,教育部門的理由是“大陸醫(yī)事學歷質量堪慮”,但擁有島外醫(yī)事學歷者要在島內(nèi)執(zhí)業(yè),早就定有五道嚴格檢定機制,包括“教育部”學歷甄試、兩次考試、實習一年以及結構式臨床能力測驗中心審核,唯有“連過五關”才能取得臺灣執(zhí)業(yè)醫(yī)師執(zhí)照,不合格的人既會被剔除,限制大陸醫(yī)事學歷又何必“入法”?
大學唯有國際化才能登上頂尖,目前各國大學競相以優(yōu)厚條件,爭取優(yōu)秀陸生就讀,香港大學就以全額獎學金近二百萬元新臺幣搶到北京理科狀元,另還錄取十名高考狀元,錄取大陸各省市高考前十名的更有數(shù)十名。我們在諸多限制下,能夠招收到人才嗎?
臺灣開放陸生來臺就讀及采認大陸學歷,“千呼萬喚始出來”,卻因顧慮太多,“猶抱琵琶半遮面”,致使臺灣人才爭奪戰(zhàn)欠缺有力基礎,政策目標落空也就在所難免,教育當局允宜盡速設法放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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