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生活”、“體面勞動”這兩個熱議詞,發(fā)端于中央高層的兩次連續(xù)表態(tài)。從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提出的“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到“五一”勞動節(jié)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讓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生產和生活,成為各方關注的熱點。
與此同時,各地都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以保證廣大群眾得到最直接最切實的利益,特別是包括我區(qū)在內的不少地方,都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還有一些地方,直接給普通勞動者“加薪”。比如,銀川市興慶區(qū)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籌措了1000多萬元,從5月1日起為1726名低收入者加薪,逐步縮小同工不同酬的標準,按規(guī)定,每位環(huán)衛(wèi)工人每月新增補貼500元,社工上調月工資285元 (據本報5月17日載)。
說起來令人難以置信,為城市的整潔和光鮮付出辛勤汗水的廣大環(huán)衛(wèi)工人,工資待遇竟然長期徘徊在最低工資標準附近。上調工資后也無非是從每月560元提高到710元!從工資差別來說,也還是秉承著不低于寧夏5月新出臺的最低工資標準而制定的。
按照一般規(guī)律來說,地方經濟發(fā)展了,繁榮了,地方財政可支配的錢就多,分到每個人手里的財富也會相應增多。很難想象,某一種由政府“定價”的勞動報酬(例如環(huán)衛(wèi)工人),如果只能拿到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維持一下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這對社會是一種什么導向?這樣的勞動能體面得起來嗎?
當然,對于我們這樣一個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發(fā)展的現實困難多,財政不寬裕,但是這不能成為給勞動者過低報酬的借口。在惠及民生方面,我們是不是還能進一步轉變思路,步子還能不能再邁大一點?比如,財政能不能再多擠出一些,惠及城市里更多的低收入者?再比如,在現有的基礎上,能不能再逐步加快加薪的速度,加大加薪的力度?要知道,每一次對普通勞動者工資待遇的提高,都是向體面勞動、尊嚴生活的靠近。
道理很簡單:體面勞動是尊嚴生活的依托。而體面勞動從何而來?首先得有體面的“報酬”。作為一個社會成員,在付出勞動后,能夠有相應的報酬,而且這個報酬還能不斷“進步”,既能體現出勞動的價值,還能反映“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這樣的勞動,才有可能真正得到尊重和認可。
事實上,很多時候,政府努力在改善民生邁出的一小步,往往就是在關乎提高群眾生活狀況、改善生活質量上邁出的一大步。在對待勞動者報酬上,更應當有這樣的認識。換言之,只有勞動者報酬先“體面”起來,才有可能實現每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利益被完整包裹著“尊嚴”的神圣和溫暖,而不被現實無情撕碎……(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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