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里兩位資深煙民還在對杭州的控煙運動是否會步“限塑”后塵進行了一場思辯,唇槍舌劍半小時,爭鋒焦點落在了“控與禁”之間,卻未得結果,令眾多蠢蠢欲動的煙民失望而歸。
這下好了,衛(wèi)生部昨日發(fā)話了,明年1月起,內地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這刀切得實在干脆利落,連“控煙”這個緩刑都沒了,估計許多被切斷了念想的煙民,只能看著失控的“限塑”絕塵而去。
“控與禁”之間,一字之差,區(qū)別在于何處?3年前已頒布的“限塑令”,就是個明證,超市里的塑料袋除了不再免費,用量似乎毫無改觀?梢哉f,僅靠常識和習慣偶爾支撐的環(huán)保意識,在離“禁”的一步之遙處,足可以動搖“限”字的原本意愿,“限”字日漸蛻化成“大限之日”,美好初衷在執(zhí)行過程中,僅僅切了第一刀,后半程就已經(jīng)嚴重走形。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xié)常委張維慶講到官場迎來送往歪風,他說“只要中央下決心,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循此邏輯,此次衛(wèi)生部接軌國際倡導全面禁煙,我舉雙手贊成。既然全面禁煙這塊板子已經(jīng)高高舉起,當然,我們也希望這塊板子能夠自上而下,打中七寸要害。
那么,板子打在哪里?在我看來,煙民禁煙,首先得政府戒稅。數(shù)據(jù)為證,《人民日報》消息稱,2009年煙草稅利破5000億元,同比增長12.2%。很顯然,在2009年全國稅收增長率為9%的情況下,煙草稅的增長幅度大于總稅收的增長幅度。
表象來看,巨額煙草稅對去年“保八”,可視為“功臣”。但仔細剖析,煙草政企合一的專賣體制,導致政府無法擺脫煙草企業(yè)利益的牽制,許多觸及煙草企業(yè)利益的控煙措施都不能得到順利實施。很多時候,僅僅是通過征稅,來達到“寓禁于征”的目的,在此過程中,政府得到巨額稅收,也同時被煙草稅綁架。
我們不妨大膽設想下,嘗到甜頭之后的政府,會不會因此偏重于“征”,而輕視于“禁”,當然不排除為了維持可持續(xù)的“征”,就不愿意對煙草課加更高的稅率,怕過高的稅率真的達到了“禁”的效果,從此無煙稅可收。
事實上,這種仍在煙民承受范圍之內的高額稅收,現(xiàn)階段的暴利對未來發(fā)展而言,無異于飲鴆止渴。此前有官員為落馬的“局長日記”主角韓峰鳴不平,說他擔任來賓市煙草局長后政績如何如何,其中就包括煙草稅。韓寒就在博客里質疑,“讓老百姓多抽煙居然成了政府部門的政績”——這顯然值得反思,煙草導致公民的亞健康問題,對當下不盡完善的醫(yī)療體制以及僅有醫(yī)療資源的消耗,同樣是個挑戰(zhàn)。
現(xiàn)在衛(wèi)生部的板子已經(jīng)舉起,高調姿態(tài)已表明,我們當然不希望這板子最后輕輕拍下——如果這般草率地“切一刀”,禁煙效果不說,對政府的公信力而言,亦是一種挑戰(zhàn)。
當然,全面禁煙也非政府戒稅就能解決的一攬子活。香港禁煙可謂成功典范,如今該地吸煙率已從1982年開始時的23%,降至2008年時的12%——這已是世界上最低的。香港在禁煙伊始,也曾引起一大爭論:我們該以什么理由來禁煙?梁文道先生曾表示,如果從保護非煙民權利的角度出發(fā),應該大力支持;但如果單純地認為吸煙是一種陋習,就該被禁止,則有歧視與侵犯煙民權利的嫌疑。
這么看來,全面禁煙是一種從“不損害他人自由”出發(fā)的運動,在一個講究權利的文明時代,推動禁煙運動的美好初衷就是為了保護非煙民的利益,而基于此點出發(fā)努力去戒煙的煙民,尊重了別人,也理應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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