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樂縣群工部部長李洪順突發(fā)心臟病去世,當?shù)?00多名群眾自發(fā)前去送行。李洪順甘當“受氣官”,“手機是隨撥隨通的熱線,辦公室常常像小集市”,辦案600多件,90%做到了案結事了、群眾滿意。(見4月27日《大河報》報道)
“當官”還要“受氣”、“受”群眾的“氣”?是的,李洪順讓大家看到,“當官”,就要在群眾面前甘當“受氣官”。他個人雖然“受氣”,但卻“受”出了群眾滿意,“受”出了社會和諧。這“受氣官”當?shù)靡稽c不窩囊,而是堂堂正正、光彩照人!
筆者還想到另外一位領導干部,主動邀請群眾到辦公室以聽取意見。聽到群眾激動地痛斥本部門干部作風時,他不但不生氣,反而認為,“當面罵說明群眾信任我們”。匯總意見,認真整改,使這個系統(tǒng)工作作風為之一新,受到了群眾的贊揚。
其實,真正有責任心、有正義感的領導干部,都會甘當、樂當這樣的“受氣官”。他們明白,只有在群眾面前能夠“受氣”,主動“受氣”,才能了解民間疾苦,看清老百姓生氣乃至氣憤的癥結所在,從而對癥下藥,一洗沉疴積弊,給群眾“順氣”、讓群眾揚眉吐氣。
現(xiàn)在某些領導干部并非如此,他們總是讓群眾心里很有氣。比如近來新聞報道中反映的一些個案:對喝水拿錯杯子的來訪農民,竟然蠻橫拘留;在群眾小店里“打白條”拿人香煙,拖欠巨款多年居然賴賬不還……這樣的干部飛揚跋扈,高高在上,好像官老爺,不要說主動去傾聽民聲、解民之困,反而給老百姓添堵造孽,讓群眾受氣。這樣的干部,到了“受”上級批評處理之“氣”、受黨紀國法懲罰之“氣”的時候,悔之晚矣。
甘當“受氣官”,是一種境界。有“氣”受,是發(fā)現(xiàn)工作弊病、查找自身不足的好機會;能“受”氣,是有容乃大、虛懷若谷,是聞過則喜、謙則受益,是事業(yè)進步的前奏,是福分。會“當官”,其實某種程度上就是會當、甘當、樂當“受氣官”! 鮿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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