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貴州關(guān)嶺發(fā)生派出所副所長連續(xù)5槍擊斃兩名村民事件,其后,年財政收入不足200萬元的當(dāng)?shù)劓?zhèn)政府與死者家屬簽署70萬元的補(bǔ)償協(xié)議。盡管當(dāng)?shù)赝▓蠓Q,此案系村民奪槍襲警在先,眼下案情仍然撲朔迷離。(據(jù)1月17日武漢晚報)
按說這樣的案件并不復(fù)雜:槍擊事件不僅發(fā)生在白天,而且是在村民趕場的路上,且有不少目擊證人,用眾目睽睽之下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但是事發(fā)不久卻出來兩個版本,一曰村民襲警奪槍,警察被迫開槍,屬于“依法行事”;二曰村民和警察連手都沒有碰到,完全是警察濫用槍支所致,而且槍槍對準(zhǔn)腦袋,一槍斃命。幾天來,槍擊事件成了“羅生門”,而當(dāng)?shù)劓?zhèn)政府又拿出相當(dāng)于三分之一的財政收入賠償死者家屬,這就又給案件增加了神秘色彩。
如果當(dāng)?shù)毓俜酵▓蟮那闆r屬實,警察是在接警后趕到現(xiàn)場處理糾紛,且是在襲警在前的情況下不得已開槍,那么,這位副所長應(yīng)該受到表彰才是,不該被停止職務(wù)。政府也沒來由拿出70萬元巨款賠償兩個“歹徒”的家屬。難道警察依法行事還能有錯?“歹徒”暴力襲警反而有理了?
再說,即使“禍”是警察闖的,就是找“婆家”也應(yīng)該找公安局,怎么公安局不掏錢賠償,當(dāng)?shù)卣畢s做了冤大頭,買下這個巨單呢?政府的財政收入是留著過日子的,一下子拿出這么多錢來,今后的日子是不是不過了?顧了兩個“歹徒”的家屬,人民政府今后是不是就不管人民了?
副所長這5槍打出了一個拍案驚奇!但是紙里終究包不住火。當(dāng)?shù)鼐娇梢圆徽f話,也可以采取種種措施姑息和掩蓋,甚至為了某種利益不惜顛倒黑白,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真相總有水落石出的時候。而今天說的或做的一切,都會成為將來的“呈堂證供”。這樣的例子很多,這一天也不會等太久!朱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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