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中,擺放反光錐形桶收費1800元,用吊臂撥正車頭2000元,拖車費600元,之后,損失評估費2400元,再次吊裝1500元。不出事故,溫州人游協(xié)超絕對想不到被救援要花這么多錢。(湖北日報1月13日)
可想而知,在高速公路出了事故,心底有多郁悶。撥打報警電話后,民警和救援人員先后趕到現(xiàn)場,對于身陷事故的當事人,應該說是感受到了雪中送炭的溫暖;蛟S正是出于這種溫暖的體驗,游協(xié)超竟然以為“高速公路救援有一定的公益性”。雖然事實上高速公路救援是非公益性的經(jīng)營行為,但是與高管大隊“捆綁”在一起的救援公司,根本沒理由對當事人實行“天價救援”,更不該欺騙當事人“這些錢保險公司都會賠”,以達到順利收取高額費用的目的。
據(jù)悉,游協(xié)超遭遇的8300元“天價救援”,換同類其他救援公司,只需要不超過600元的費用。十數(shù)倍的收費,反映出“天價救援”實乃趁火打劫的本質(zhì);叩摹疤靸r救援”包含著巨大的利潤,相信高額的分成肯定少不了高管部門;蛟S也正因此,才會讓貴得離譜的“天價救援”暢行無阻,哪怕諸多車主怨聲載道,也難以改變這一丑陋的現(xiàn)狀。
在此,我們希望鉆到錢眼里的高管部門和救援公司見好就收,別再干讓人寒心的勾當。同時,我們期待媒體對此不正,F(xiàn)象的持續(xù)監(jiān)督和報道,相關管理部門積極跟進調(diào)查,重棒出擊遏制高管部門坐“路”吃“路”、“天價救援”趁火打劫的行徑! ÷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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