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讓“庸者下、能者上”、全面考評公務員能力的標準正在我省制定。湖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憲生說,通過這次探索,要讓全省公務員明白:位子不是隨便坐的,是有職責和能力要求的。
昨日,省政府召開“能力建設年”活動情況交流會,李憲生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發(fā)布了《省政府部門公務員通用能力席位標準》(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省政府各部門意見。
根據(jù)這個標準,省政府部門的公務員被劃分為廳級、處級、科級、科辦4個職級,每個職級的公務員都被要求具備與職位相稱的能力,并分12個指標接受考核,這些指標包括調研能力、公共危機管理能力、公共服務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
對此,李憲生表示,要讓政府各部門和公務員深刻認識到,每個崗位都要具備相應能力,要做好本職工作,就必須千方百計按崗位、席位要求,努力提升自身能力。
在昨日的會議上,省林業(yè)局負責人在介紹經驗時透露,該局已率先試行了對不勝任干部進行組織處理的辦法,處理了19名不稱職的公務員。其中,輪崗11人,誡勉談話2人,給予黨紀處分2人,行政撤職1人,改任非領導職務3人。 (楚天都市報) (記者王孝武 通訊員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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