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六日電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廣大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確保新中國成立六十周年慶祝活動安全順利進行,公安部會同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商務(wù)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郵政局等六部門近日下發(fā)了《關(guān)于加強物流、寄遞渠道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國慶期間將對向北京運輸物品的部分物流、寄遞渠道采取臨時性管控措施。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八日,凡通過郵寄、小件快運、包裹托運、客運隨身攜帶等方式向北京運輸?shù)奈锲罚J真核查登記物品名稱及發(fā)貨人、收貨人、貨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物流運輸企業(yè)、貨物運輸站(場)、客運站和國際貨代企業(yè)對向北京運輸?shù)奈锲,要一律開包、開箱檢查,嚴格查驗、登記承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通知要求,物流運輸企業(yè)、貨運站(場)、客運站、國際貨代企業(yè)和郵政企業(yè)、各類快遞企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收貨驗視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禁寄物品、違禁物品、危險物品的檢查、甄別和控制。對可疑物品,必要時進行開包、開箱檢查,嚴防禁寄物品、違禁物品、危險物品藏匿、夾帶在普通貨物中運輸,嚴禁物流運輸企業(yè)、貨運站(場)和客運站接收、運輸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shù)呢浳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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