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廣鐵路客運專線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jīng)理(正廳級)陳伯羽,因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120萬元,被終止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資格,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昨日,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作了《關于省十一屆人大代表出缺情況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
報告說,陳伯羽的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后,河南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為944名。
根據(jù)省檢察院關于《要求對省十一屆人大代表陳伯羽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報告》,今年51歲的陳伯羽,2005年至2007年6月,任鄭州鐵路局總工程師(副廳級),2007年6月被鐵道部黨委組任命為京廣鐵路客運專線河南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jīng)理(正廳級)。
2005年至2007年,個體戶梁志剛為了搞到計劃內(nèi)的低價煤及外運車皮,找到當時任鄭州鐵路局總工程師的陳伯羽幫忙。
為了感謝陳伯羽的幫忙,梁志剛于2005年11月10日以陳伯羽之妻李惠的名字,辦了一張銀行存折,為李惠存款人民幣70余萬元。2006年4月28日,梁志剛安排朋友蔡峰給李惠在銀行的賬戶匯了兩筆錢款,每筆5萬元,共人民幣10萬元。
2006年12月18日,梁志剛給李惠在銀行的賬戶轉款兩筆,共40萬元。李惠收到梁志剛給予的上述款計120萬元之后告訴陳伯羽,陳伯羽承認此事,然后將其中的50萬元用于為自己在上海購房之用,其余款用于個人消費和轉存。
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了省檢察院的報告,許可對陳伯羽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今年5月25日,濮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依法作出了關于接受陳伯羽辭去河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的決定。(河南商報)(記者 郭富收 實習生 尹楠)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