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8時30分,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貪污受賄案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個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市長,6年間涉嫌狂斂錢財約3200萬元,其畸變的靈魂與無盡的貪欲堪稱新版“拍案驚奇”。
頂風作案,接受調查期間成為受賄斂財?shù)摹案叻濉逼?
位于內蒙古東南部的赤峰市,12個旗縣區(qū)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qū)級貧困旗縣。而“父母官”徐國元竟在6年里,涉嫌年均斂財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2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
作為握有重權的市長,徐國元失去了為官的道德底線,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社會潛規(guī)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jié)、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fā)展到逢年過節(jié)“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徐國元收受禮金的次數(shù)和數(shù)額逐年攀升,收送禮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漸多樣化:有的利用項目審批、剪彩、典禮的機會送;有的以謀求對本地區(qū)、本單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禮尚往來送;有的以顧問費、辛苦費、贊助費等名義送……
在徐國元案中,被查扣的貨幣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銖等,物品有金、銀、玉、翠、象牙、雞血石和古董字畫等。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
更加令人吃驚的是,徐國元“刀架脖子”都不收斂。2006年,徐國元受賄一套價值380多萬元別墅的事情已經敗露,有關部門根據舉報已經對他進行案前調查。然而,在相關領導找他談話時,他一邊信誓旦旦地向組織表白清廉,一邊毫不收斂地頂風作案:有人在此時送其30萬美元和20萬元人民幣時,徐國元照樣“笑納”。
據辦案人員介紹,接受調查期間,反而是徐國元受賄斂財?shù)摹案叻濉。僅2007年,他就“進賬”1000多萬元。被抓的前一天,徐國元夫妻倆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畫,其膽大妄為和貪得無厭達到極致。
信仰喪失,每收一筆贓錢先要放在“佛龕”下面
徐國元玩弄權力、追求金錢,熱衷于穿名牌、戴名表、坐好車、住豪宅,最終因精神空虛、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垮塌,政治頹廢,人生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檢方指控,徐國元利用職務便利涉嫌受賄約3200萬元,他明知自己罪不能赦,還幻想尋求佛的保佑。他在家中設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倆每天燒香拜佛。即使進了監(jiān)獄,也每日手捧佛經念誦。
實際上,徐國元不是真心信佛,也不想誦經懺悔,而是心存僥幸,并以淺薄之心尋求被扭曲的罪惡靈魂的慰藉。每收到一筆贓錢他都要先在“佛龕”下面放一段時間。由于心里有鬼,在他隱匿贓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擺放一捆鈔票,中間放置“金佛”或“菩薩”,企求“平安”。他甚至還荒唐地幻想“放生”一條蛇,期待佛陀賜他長命百歲。
在隱匿和轉移贓物中,他居然能把贓款贓物轉移至寺廟。2006年,有關部門對徐國元開始初查,他一邊挖空心思編造虛假事實、偽造書證,為其違紀違法所得捏造合法來源,一邊向外轉移藏匿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他把200余萬元現(xiàn)金和珠寶裝在一個密碼箱里,從祖國北疆運至云南省的一座寺院里,放置在寺院住持的住處,密碼箱的鑰匙竟輕薄地藏匿在了佛像耳朵里。
其實,徐國元的靈魂深處除了金錢什么都沒有,他念佛誦經只是希望佛陀字字“送金”。2004年12月26日,徐國元和妻子李敏杰在北京逛商場,看好一副價值10萬元的玉鐲子。盡管李敏杰隨身帶有上百萬元的銀聯(lián)卡,徐國元卻不讓妻子劃卡購物。他把妻子購物當作一次索賄的機會,指使妻子給赤峰市特虎生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某某打電話“借”錢。次日,劉某某就乖乖地將10萬元人民幣匯入了李敏杰的賬號上。
放縱私欲,思想蛻變顛覆了人生觀和價值觀
徐國元在《懺悔書》中說“我不是個庸官,卻是一個貪官”。他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下過鄉(xiāng),36歲就當上一個縣級市市長,39歲晉升為呼倫貝爾盟委組織部長,48歲任赤峰市市長,有30多年的黨齡,也有過勤奮學習、努力工作、有所作為的昨天。
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徐國元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和改造,放縱自己對權力和金錢的欲望,導致思想蛻變,人生觀與價值觀嚴重扭曲,私欲惡性膨脹。
在拜金主義思想作祟下,徐國元把手中的權力當成了斂財?shù)墓ぞ撸谡猩桃Y的優(yōu)惠政策、稅費減免、土地出讓金減免等的拍板決策中,完全按照個人意志操作。2003年,巴林右旗建設投資1750萬元草原水庫工程,一房地產開發(fā)商找到徐國元,說明想用虛假資質投標該工程,他滿口承諾。之后,在他的操作下,這個房地產開發(fā)商居然以中水十三局的資質中標。而徐國元先后從中受賄210萬元人民幣、7萬美元和1萬歐元。
徐國元不懂得權力有多大風險就有多大,手握重權而不慎權。重大問題“先拍板后走程序”,是徐國元濫權的主要伎倆。一些項目建設,徐國元開個所謂“市長辦公會”就定了,連個會議紀要或記錄都沒有。2005年初,大連開發(fā)商孫某在赤峰市開發(fā)“水榭花都”住宅小區(qū),徐國元未依法變更規(guī)劃,僅在餐桌上開了個所謂的“市長辦公會”,就決定以每畝30萬元的價格,將附近的文化娛樂用地、體育設施用地和壓縮原規(guī)劃城市綠地擴增的土地出讓,并指示赤峰市建委協(xié)調自治區(qū)建設廳減免“水榭花都”小區(qū)的建設老保基金。他還決定緩交“水榭花都”小區(qū)契稅。據孫某交代,這個項目他凈賺2億元,徐國元也得到一套精裝修、帶家具的高級別墅和30萬美元、20萬元人民幣。
內蒙古某礦冶集團公司董事長王某與徐國元相識后,先利用過節(jié)“贈送”徐100萬元人民幣理財金卡和2萬美元。2004年王某開始收取回報,讓徐國元幫助收購林西縣鉛冶煉廠,徐便在飯桌上與林西縣領導“協(xié)調”,讓王某以環(huán)保標準明顯低于他人、增值稅返還比例高于他人20%、退稅截止期限模糊等優(yōu)惠條件成功收購了這個廠。這起收購案僅稅款就給國家造成120余萬元損失。
徐國元的身邊經常簇擁著許多“大款”朋友,他與“大款”們稱兄道弟,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以至于當?shù)睾芏喙賳T找徐國元辦事都得找他的“大款兄弟”——赤峰市一家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劉某某搭橋。
其實,徐國元和劉某某也是一種金錢關系。從2002年10月至2007年9月,徐國元多次收受劉某某賄賂217萬多元,美元1萬元。辦案人員說:“劉某某不送錢徐國元照樣不給他辦事!
徐國元的妻子李敏杰是一個貪性十足的“內助”。丈夫往家里大筆拿錢,她不僅不勸阻,甚至比丈夫還貪婪。徐國元在仕途上發(fā)跡,李敏杰在私下里發(fā)財。徐案的許多行賄、送禮者,都是通過李敏杰實現(xiàn)的。凡有人到徐家送錢送物,不管丈夫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誤,甚至一些送錢物的人她根本不認識,也照樣收下。所以,她在交代材料中用“大高個”、“旗縣的”、“矮個稍胖”等來形容送錢的人。孫某送別墅時,徐國元起先也有拒絕之意,但李敏杰堅持要。正是這套豪華別墅引爆了徐國元腐敗案件。
徐國元從一個地級市的市長墮落成人民的罪人,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領導干部反思,也留下了太多的教訓和警示。(記者吳國清、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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