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整治酒后駕車頑癥、進一步加大查禁酒后駕車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江蘇省公安廳發(fā)出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機關從現(xiàn)在起嚴格執(zhí)行省公安廳制定出臺的依法從重查處酒后駕車違法行為五項措施,對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快速取證、快速處理、從嚴處罰,不得以任何理由降格處理。
這五項措施,一是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以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罰款;二是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至2000元罰款;三是對一年內(nèi)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在5年內(nèi)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一律終身禁駕;四是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是對公務員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在依法處理的同時,一律抄告所在單位和當?shù)丶o檢部門,對企事業(yè)單位負責人酒后駕車的,一律納入企事業(yè)單位不良誠信記錄。(記者陳旭、趙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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