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重心下移
受訪的有關專家指出,中央提出堅持涉法涉訴信訪分級受理原則,改進中央政法機關向下交辦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辦法,將引導設涉法涉訴信訪下移,值得關注。
據(jù)本刊了解,按照新的規(guī)范,中央政法機關將主要受理反映省級政法機關問題的案件、需要跨省協(xié)調的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原則上不受理一般案件,并勸導當事人到省級及其以下政法機關反映問題。
同時,上級政法機關向下交辦案件,應進行初步核實甄別,對非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無理訪、已經作出終結決定的案件、開展集中處理行動以來已經簽訂息訴罷訪協(xié)議的信訪問題,不再交辦。
再有,各級政法機關在接受黨委、人大、政府信訪部門轉送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時,要向其詳細了解案情和當事人的訴求。同時,中央政法機關要按新的受案范圍通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涉法涉訴信訪總量排名。各級政法機關要加快信訪工作信息化建設,盡快實現(xiàn)信息共享,防止重復登記、重復交辦、多頭交辦,提高工作效率。
有關負責人解讀道,上述措施是為進一步規(guī)范信訪制度,明確各級政法機關職責,防止矛盾上交;引導群眾依法逐級信訪,切實改變越級訪的非正常狀況;盡力避免同一信訪問題重復登記、重復交辦、多頭交辦,進一步提高政法機關的工作效率。
陳衛(wèi)東也認為,“這些意見厘清了中央政法機關和地方政法機關之間的職責范圍,其目的就在于哪里發(fā)生的問題就在哪里解決!
陳衛(wèi)東說:“當前,部分民眾對于地方司法機關公正性有懷疑,對地方官員秉公辦事的能力也有懷疑。他們不相信基層,只相信到北京才能解決問題。這已不是個案,而是上訪者一種比較普遍的心理,所以才會出現(xiàn)中央信訪接待部門應接不暇的局面!
針對這一狀況,中央要求對上訪量比較大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中央政法機關可在一定時間段內派出接訪組或巡回接訪組,并對外公告。對這些地方依照信訪條例和司法程序可能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的問題,中央政法機關派出的接訪組或巡回接訪組負責就地受理督辦。
同時,還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帶案下訪,到下級、到基層直接解決信訪問題。各級黨委政法委要牽頭組織各政法部門開展聯(lián)合接訪,共同解決涉及多個部門的信訪案件,減少群眾多頭上訪。
此外,還將深入推進法院民商事案件的級別管轄改革,改變簡單地以案件標的額確定審級的辦法,除知識產權等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案件外,一般民商事案件原則上都應在基層法院審理,避免將終審和再審過多地引向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防止案件審理相應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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