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兩名村官利用手中職權,居然在發(fā)放災后重建款和生活救濟款時向受災群眾索要賄賂。3月29日四川新聞網記者獲悉,犯罪嫌疑人何某和賴某已被資陽市雁江區(qū)檢察院逮捕。
據介紹,何某與賴某原系雁江區(qū)碑記鎮(zhèn)某村村支書和村主任。兩人在對地震受害群眾進行登記造冊發(fā)放災后重建款和生活救濟款時,以為群眾跑路出力為由向受災群眾索要賄賂五千元和三千元不等。
警方查明,受災群眾為順利拿到重建款,只得向兩人行賄。為順利拿到賄賂,何某和賴某甚至要求受災群眾廖某與林某在信用社貸款五千元和三千元交給自己。而國家按受災群眾人頭發(fā)放的生活補助款每月三百元,何某和賴某也要從中抽頭一半。
經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何某與賴某共向受災群眾索要賄賂兩萬余元。目前,資陽雁江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逮捕了何某與賴某。(陳茂宇 四川新聞網記者 劉俠 實習生 李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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