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國內(nèi)“證券死刑第一案”主角楊彥明再次在北京高院受審。5年守口如瓶、兩度被判死刑拒不交代6000多萬元贓款去向的楊彥明,在庭上驚曝“錢都行賄了”,使這一離奇曲折的大案終于有了重大突破。(《北京青年報》3月26日)
至于這6000萬元都行賄給了何人,目前,楊彥明仍拒不供述。當法官問他是否愿意揭發(fā)、檢舉那些受賄人時,楊彥明稱不可以;而當法官問他如果被他行賄的人被抓,他是否愿意配合司法機關(guān)調(diào)查取證時,楊彥明明確表示可以。
雖然楊彥明仍不愿意主動檢舉、揭發(fā)那些受賄人,但是其態(tài)度的微妙變化,使得案情有了新的進展。接下來,該案的主攻方向,理當圍繞6000多萬元贓款究竟涉及哪些受賄人來展開。
讓楊彥明“活”著,是一個明智的策略,因為對那些受賄的“大老虎”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潛在的“威脅”。只要楊彥明開口,只要他配合,或許會有不少的人將被法辦。雖然有人認為,這種“拖延”戰(zhàn)術(shù)可能是楊彥明的一種“策略”,只要自己不開口,或者“擠牙膏”式地“開口”,就可以“耗”下去,就可以讓生命延續(xù)。但目前,讓楊彥明“活”著,對深挖腐敗犯罪、打擊懲治腐敗分子更為有利。
楊顏明罪該當誅,但即使依法懲處他,我們?nèi)詴媾R兩大問題:其一是將無法追繳那6000多萬元的贓款,它們的秘密或?qū)㈦S著楊彥明進入墳墓;其二是由此會讓那些山中“大老虎”,因為楊彥明“永遠開不了口”而逃脫法律制裁。
楊彥明5年來始終“守口如瓶”,想必有他內(nèi)在的原因,或許這也正是需要我們慎重的地方。判楊彥明死刑、令其伏法容易,但是讓“證券第一案”真相大白、水落石出卻并不容易。在這里,不僅是雙方智慧的較量,也是一個時間上的較量。
筆者以為,基于深挖犯罪的需要,基于打擊腐敗的需要,我們應當讓楊彥明“活”著,只要楊彥明“活”著,就會給那些受賄人以巨大的心理壓力,就會使他們寢食不安,就會使他們?nèi)缱槡。畢竟,揪出那些幕后的“大老虎”,才是我們終結(jié)“證券死刑第一案”的真正目的。(唐衛(wèi)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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