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隨州市中級法院向在押的熊振林送達書面判決書,熊當場遞交上訴狀,表示要謀求改判。
熊振林上訴的理由依然如一審開庭所言:應作精神病鑒定;悔罪態(tài)度好應從輕處理;希望獲“國慶大赦”。本月9日,隨州中院審理此案時,當庭宣判其死刑。
據(jù)悉,熊振林的上訴狀將分別遞交本市檢察院和省高級法院。省高院將在隨后45天內作出二審決定。熊的辯護律師劉貽蓀稱,“上訴案應該再開庭,我將繼續(xù)為熊擔任辯護人”。(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吳昌華特約記者肖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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