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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東盟國家的官員在南寧開展法律“對話”

2008年10月27日 19:54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十月二十七日,來自中國和東盟十國的四十名政府官員、司法官員和律師齊聚設在廣西民族大學的“中國—東盟法律培訓基地”,參加中國—東盟法律研修班短期學習。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李清林、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副主席高雄等出席開班典禮。 中新社發(fā) 黃艷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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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南寧十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黃艷梅 劉萬強)中國—東盟法律培訓基地第二期東盟學員研修班暨首期中國學員研修班今天在此間舉行開學典禮。來自中國與東盟十國的四十名政府官員、司法官員和律師將在今后的一個月時間里研修中國—東盟法律,并就各國法律狀況開展“對話”。

  為進一步落實二OO五年首屆“中國—東盟法律合作與發(fā)展高層論壇”上簽署的《南寧宣言》精神,切實推動中國—東盟法學法律界的相互了解與合作,中國法學會于二OO七年八月在廣西民族大學創(chuàng)建“中國—東盟法律培訓基地”,并成功舉辦首期東盟學員研修班。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李清林稱,作為中國—東盟各方務實合作的重要成果,“中國—東盟法律培訓基地”東盟學員研修班已列入“二OO八年度亞洲區(qū)域合作專項資金項目”。加強中國與東盟各國法學、法律界之間的對話、交流與合作,對進一步深化區(qū)域合作,加強和充實中國—東盟戰(zhàn)略伙伴關系,推動本地區(qū)各國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領域的共同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jù)了解,第二期東盟學員研修班,側重學習中國的法律制度,特別是民商、經(jīng)濟法律制度以及中國在與東盟合作方面的最新法律和政策。此外,還將與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開展座談交流,并赴北京拜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等單位,與中國法學會國際經(jīng)濟法學研究會開展“中國—東盟法律交流日”活動。

  另外,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和越南的法學法律專家將為中國學員講授東盟國家的司法制度、外商投資、對外貿(mào)易法律制度、以及與中國—東盟自由貿(mào)易區(qū)建立與發(fā)展相關的法律制度。期間中國與東盟學員還將開展結對子、一對一互助式的學習活動,加深友誼。(完)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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