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式笑料并非黑色幽默
正是當下反腐機制的眾多軟肋,給了 貪官“創(chuàng)意”發(fā)揮的空間
讀著貪官們這些令人瞠目結舌的“創(chuàng)意”,無奈地輕笑一聲之后,是難以釋懷的深深思索。我并不驚訝于貪官“創(chuàng)意”之多,而驚訝于貪官“創(chuàng)意”在本質意義上的極度愚蠢,更驚訝于那么多不高明的“創(chuàng)意”為何能成功突破反腐機制的重重封鎖而屢試不爽。從“撈錢創(chuàng)意”到“藏錢創(chuàng)意”,從“桃色創(chuàng)意”到“辯護創(chuàng)意”,與其說,貪官們在發(fā)揮聰明才智,不如說在蔑視反腐機制。
“撈錢創(chuàng)意”是為了給自己的腐敗行為蓋一張紙,他們不至于天真到以為這張紙真能包住火,而是打心底里確認反腐機制沒有捅破一張紙的能力;“藏錢創(chuàng)意”只是為了藏住一時的罪證,而藏錢歸根到底總是為了用錢,只不過貪官們堅信反腐機制不具有持續(xù)的監(jiān)督能力;“辯護創(chuàng)意”則和貪官們官話連篇的虛偽懺悔一樣,為了減輕懲罰不惜狗急跳墻想盡一切辦法,技術含量倒不見有多高,當成笑話看看也就完了。
“桃色創(chuàng)意”其實更為簡單,正如個別官員所信奉的“經濟政績是硬檔,生活作風是軟檔”,生活作風淫亂大多都只是腐敗現形后的“副罪”,只要搞點“創(chuàng)意”管理住成群的“妻妾”,貪官們是不必太擔心因為桃色事件而引咎辭職的。
貪官們雖然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但也不至于膽大到公開進行那些齷齪的勾當,于是掩蓋罪行的所謂“創(chuàng)意”頻生。從根本上說,所有的這些所謂“創(chuàng)意”,在嚴格的反腐機制面前都不過是一些掩耳盜鈴的滑稽之舉。我不認為它們真的多么具有“抗反腐”的能力,它們原本都僅是“紙老虎”,是因為反腐機制的不完善,而不是因為“創(chuàng)意”的精到,被貪官們津津樂道并屢試不爽。
從這個意義上,或許可以說,正是當下反腐機制的眾多軟肋,給了貪官“創(chuàng)意”發(fā)揮的空間。比如說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輿論已經呼吁了很多年,卻進展緩慢。全國政協委員張賢亮曾指出:“我國公務員無須申報家庭財產和收入,是一個很大的法律缺口!
更難以讓人理解的是,官員財產不僅不用公開,而且還配合一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讓很多貪官污吏得以成功逃脫法律的嚴厲制裁。已經多次有人建議取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這一罪名,而將國家工作人員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以貪污罪或受賄罪論處。這斷然不會冤枉了那些對自己巨額財產都不能說出一個來由的貪官。事實上,很多以清廉著稱的國家也正是這樣規(guī)定的。
我認為,僅靠“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這樣的古老格言,是嚇不倒貪官的。試想,如果能有嚴格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加之以完善的離任審計制度,最后設立從重的刑法處罰,取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將官員不能說明來源的巨額財產一律視為貪腐,那么以上貪官“創(chuàng)意”之種種,又能有多少用武之地呢?
盤點貪官們的“驚人創(chuàng)意”,不是為了博眾一樂,而是為了突出反腐機制的罅隙,以期早日得到彌補。貪官們的“創(chuàng)意”之所以事實上成為一種笑料,而絲毫未能有閱讀偵探小說之類的思維快感。這個意義上,我們倒不如將貪官“創(chuàng)意”看作是對反腐機制的另一面鏡子——看似比較弱智的貪官“創(chuàng)意”,其實恰是現實中的貪腐法寶,這豈能說和反腐機制的不完善無關?
只要貪念不死,貪官“創(chuàng)意”勢必不絕。我們期待的只是,貪官多“創(chuàng)意”,反腐機制也應多一些“創(chuàng)意”法寶。
(舒圣祥 作者為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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