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河南南陽訊 (特派記者李穎、廖杰華攝影報道)昨日上午9時30分,吳天喜涉嫌強奸、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開庭,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陽內(nèi)鄉(xiāng)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9時,記者跟隨吳天喜和其余被告到了法庭外。吳天喜被單獨安排在一個房間內(nèi)看守,在等待開審的時間內(nèi),吳天喜幾乎一動不動地坐著。進法庭的時候,他抬頭看了一眼外面等待的親屬,挪進法庭。
二審仍然采取不公開審理。吳天喜家屬也不能入內(nèi),均在庭外等候。記者在庭外采訪時試圖拍照,被法警阻攔并刪除圖片。
庭審持續(xù)至下午5時左右。劉培等人與受害者均未出庭。此次庭審,除了辯護律師提供了關于吳天喜精神狀態(tài)的證詞以外,并沒有其他新證據(jù)提出。吳天喜的辯護律師趙運恒告訴記者,他們已經(jīng)申請為吳天喜進行精神鑒定。法庭認為吳天喜思維正常,談吐得體,現(xiàn)已駁回。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多所學校學生受侵害
昨日,本報報道一出,再一次引起輿論巨大反響。僅新浪一家網(wǎng)站即有數(shù)千回復。90%以上的網(wǎng)友都認為吳天喜“實在該殺”。
記者拿到的筆錄顯示,吳天喜被受害女孩們稱為“吳伯”,“在鎮(zhèn)平很有名”。這些女孩們的年齡最小的12歲,還在上初中,不少人都是被同學騙出來的。涉案的二十余名女孩中,許多女孩在事后不敢告訴家里人,有的選擇了轉校離開鎮(zhèn)平,還有的則因為這一次傷害而又被人強迫賣淫。讓人扼腕的是,另案處理的劉培等人中,有不少女孩都是曾經(jīng)的受害者,轉而變成了害人者。
劉培等人供述,吳天喜并不是要求只找學生,只是女學生尤其是初中女生更容易符合吳天喜的條件。他的條件是,第一,要找14歲以上18歲以下的女孩子;第二,要找漂亮的女孩子,不要找難看的;第三,要找聽話的、文靜的女孩子;第四要找處女,是處女就給2000元報酬,不是處女就給500元左右。在2005年暑假起近兩年的時間里,受害人遍布鎮(zhèn)平縣7所中學或中專,涉及二十余名少女,其中4名未滿14歲。吳天喜侵害女孩們的主要案發(fā)現(xiàn)場就是他的冷庫辦公室。
公安機關查明:在吳天喜的誘使下,以劉培為首的犯罪組織,采取欺騙、毆打、恐嚇等手段,先后逼迫鎮(zhèn)平縣城7所學校中的二十余名女學生供吳天喜強奸,其中數(shù)名女學生被強奸時未滿14周歲,劉培等人還強迫女學生去賣淫,嚴重摧殘了她們的身心健康。受害人家屬十分憤慨。同時造成在校學生和教職工及周邊的群眾的恐慌。記者掌握的材料顯示,吳天喜當初的所作所為,危害極大,幾乎可以用人心惶惶來形容。
吳天喜:我是個有縫的蛋 ——本報記者獨家與其對話
采訪吳天喜很難,其中的周折與困難超乎想象。幾經(jīng)努力之后,記者一行通過特殊方式采訪到了吳天喜。吳天喜很警惕,遇上不能說、不想說的,就使勁繞彎子。吳天喜說他對不起自己的妻子和親屬,卻始終不提對不起受害的那些女孩。在他的描述中,自己是個受害者。(部分人物用化名)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