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實
5年一票否決12118個單位
全國各地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落實,進一步加大一票否決權的行使力度。5年來,各省(區(qū)、市)綜治委共督查43084個單位,查究16279個單位,一票否決12118個單位。
記者從正在此間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獲悉,各地把黨政領導干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有許多地方制定了程序化規(guī)定,把考核結果作為向黨委政府提出干部任免獎懲建議的重要依據,與晉職晉級和獎懲直接掛鉤。
各地還大力推動建立黨政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抓綜治工作的實績檔案、建立綜治工作聯系點和聯絡員制度。大力倡導對黨政領導實行“一崗雙責”、“雙掛賬”等做法,使領導責任制不斷得到完善。
據了解,中央綜治委先后與法院、檢察院、教育、民政、工商、海關、新聞出版等20多個部門聯合下發(fā)文件,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參與綜治工作的職責任務,使“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更加制度化、規(guī)范化,促進了齊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有近20個省(區(qū)、市)進一步修訂或完善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推進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制化進程。(孫春英 鄧新建)
平安建設大大增強群眾安全感
2002年:82% 2007年:93%
全國各地廣泛開展平安建設,逐步建立完善預防、發(fā)現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促進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據統計,5年來,全國刑事案件變化平穩(wěn),嚴重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體性事件大幅度減少,人民群眾安全感由2002年的82%提高到2007年的93%。
記者從正在此間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各地堅持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fā),始終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作為工作重點,廣泛建立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職能部門配合、社會組織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體制,逐步形成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密切配合、協調運作的工作體系及發(fā)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工作平臺。推廣建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全面推動決策問責制、首問責任制、領導包案制、零報告制度及排查調處考核、黃牌警示制等。5年來,全國各級綜治部門共排查出矛盾糾紛1800多萬起,調處化解1690多萬起。
各地下大力氣狠抓治安防范基礎工作,全面推行城鄉(xiāng)社區(qū)警務戰(zhàn)略,建立多警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推動綜治進社區(qū)、進企業(yè)、進校園、進市場、進鄉(xiāng)村、進寺廟,大力倡導建立居委會、警務室、流動人口管理站、調委會、物業(yè)管理站“五位一體”的社區(qū)治安管理和警民聯動工作機制,技術防范措施逐步推廣落實到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和家庭,大大增強了預防、發(fā)現、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
據悉,5年來,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共組織排查出治安混亂地區(qū)和突出治安問題81100多個,有效整治改觀72500多個。 (孫春英 鄧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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