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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體報道稱本市將對明年1月1日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出臺相關細則。對此說法,市政府法制辦予以否認。
該報道稱,市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條例涉及到勞動保障的問題,市法制辦是有權限制定實施細則的”,并且“會根據帶薪休假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考慮制定本市帶薪休假的細則事宜,內容主要根據本市的地方性特點來進行設定。”
對此,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周繼東表示:“沒有這樣的考慮,北京市近期都沒有對這個問題進行研究和討論。明年的立法計劃中也沒有納入這個內容!(記者郭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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