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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專家:中國海軍應當加強對外交流以消除誤解
2007年07月04日 02: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07年5月11日,中國海軍“襄樊”號護衛(wèi)艦從海南三亞起航前往新加坡,參加5月15日至20日在該國附近海域舉行的“第二屆西太平洋海軍論壇多邊海上演習”和該國主辦的“2007亞洲國際海事防務展”。 中新社發(fā) 張全躍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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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日電 (劉德茂 陶社蘭)中國軍事專家李亞強大校今天指出,海上安全既是各國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如反恐與反海盜問題涉及它國海域,僅憑單個國家的獨立行動或僅使用國家的行政執(zhí)法力量難以解決問題。軍事力量參與勢在必然,開展國際海上安全合作十分必要。

  李亞強是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研究員。他在接受訪問時認為,影響國際海運航線與通道安全有多種因素。主要有戰(zhàn)爭因素、地區(qū)動亂、海盜活動、恐怖襲擊、跨國犯罪、海難事故、自然災害等。保護國際海運航線與通道安全必須使用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法律、科技全方面的綜合手段。

  李亞強指出,國際安全是海運安全的前提。只有適應人類社會的發(fā)展,制定并普遍遵守公正合理的國際行為準則,才能形成安全的海運環(huán)境。要維護海上安全,就必須遵循聯合國憲章宗旨、公認的國際法準則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尊重國家主權,維護共同利益,承認政治多樣化,承擔應有的國家責任,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擯棄冷戰(zhàn)思維,充分顧及各方的戰(zhàn)略利益、價值觀念和社會性質。既要開展長期的、全面的、充分的、戰(zhàn)略性或根本性的合作,也要進行暫時的、部分的、有限的策略性與權宜性的行動。

  他說,在海上安全合作中,以非敏感、非傳統領域為主,防止因傳統的軍事行為方式危及海上安全;以公海海域、國際海域、認同海域、非敏感海域、受到有關國家歡迎或易被接受的海域為主,防止在敏感海域、它國管轄海域、已發(fā)生沖突海域、不被有關國家接受的海域、被排斥的海域采取行動;以友好交往、和平協商、聯合行動為主,防止濫用武力和干涉主義的單邊行動。

  李亞強強調,海軍應加強交流,開辟更多的交流渠道,開展平等、廣泛的海上安全對話磋商,消除誤解并防止誤會,逐步建立必要的信任關系。以此為基礎,在海上聯合執(zhí)法、反恐怖、反海盜、海上航行安全與搜救等方面展開合作,震懾和遏制可能危及國際海上安全的勢力,穩(wěn)定動蕩地區(qū)的海上局勢,促進和保障海運安全,最終建立有效的海上安全保障機制。(完)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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