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柳州市國家安全局向媒體披露了一起近期破獲的臺灣間諜案,案件主犯李福坤犯間諜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
李福坤原系融安縣某單位工作人員。2006年4月,他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聊天時,被臺灣間諜人員利用金錢誘惑策反,并接受臺灣間諜機關布置的任務,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在其他機關單位工作的朋友,大肆收集竊取我秘密文件、內部刊物200多份,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供給臺灣間諜機關,從中獲取酬勞1萬多元人民幣。
柳州市國家安全局根據(jù)群眾舉報,經(jīng)過縝密偵查,掌握了李福坤收集提供秘密文件和內部刊物給臺灣間諜機關的確鑿證據(jù),2006年7月4日一舉破獲該案。抓獲李福坤及其他4名涉案人員。李福坤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06年12月6日,柳州市中級法院依法對該案開庭審判,判決李福坤犯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鐘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