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三峽工地2月28日電(全安華 彭業(yè)華 )2月28日下午,三峽三期工程下游土石圍堰防滲墻爆破拆除成功。至此,三期工程下游土石圍堰功成身退。
三峽三期工程下游土石圍堰的拆除,將為三峽三期下游基坑進水創(chuàng)造條件,為右岸和地下電站機組發(fā)電所需江水過流條件奠定基礎。
三期下游土石圍堰拆除工程量大、工期緊、施工強度高,施工技術要求高。一是圍堰破堰進水前的拆除施工需保證三期基坑主體建筑物的安全施工,圍堰經濟斷面穩(wěn)定,不得有大量滲水。二是圍堰拆除水下開挖深度較深。最大水下拆除深度達22.0米。三是截流時水下拋投大量合金鋼網石兜,多個網石兜通過鋼絲繩串連在一起,同時拋投了特大塊石,拆除時有較大困難。四是三期下游土石圍堰堰內設高噴墻防滲。高噴墻墻高24米,且預埋有灌漿鋼管,拆除爆破時既要將防滲墻混凝土炸碎,又要將預埋灌漿鋼管炸斷;而且防墻滲緊貼混凝土縱向圍堰,為確保周圍重要建筑物安全,必須進行控制爆破。高噴墻體不均質、不等厚,增加了爆破難度。
三期下游土石圍堰的拆除主要包括:三期下游土石圍堰填筑料及防滲墻的拆除等項目,其中水上拆除117.1萬立方米,水下拆除84.6萬立方米,防滲墻拆除0.87萬平方米。工期需三個月,最大月開挖強度約50萬立方米/月。防滲墻爆破單項工程裝藥爆破的炮孔總數達482個,總裝藥量約21.4噸,最大單響藥量控制在70千克;全部使用成品乳化炸藥,炸藥爆速在水深30米下浸泡三天達到4500~5000米每秒;使用非電雷管3806發(fā),爆破總延時12.360秒。
2002年11月,三峽工程在成功實現導流明渠截流后填筑形成三峽工程三期上、下游土石圍堰。在上、下游圍堰的保護下,澆筑三期碾壓混凝土圍堰至堰頂高程140米,然后由下游土石圍堰與三期碾壓混凝土圍堰及一期工程已建成的縱向圍堰共同形成三期基坑,為右岸大壩和電站廠房工程干地施工創(chuàng)造了條件。
三期下游土石圍堰按III級臨時建筑物設計,設計洪水標準為79000立方米每秒,下游水位為78.3米。三期下游土石圍堰軸線呈折線布置,圍堰軸線全長447.45米,左接混凝土縱向圍堰下縱段第20堰塊,右接導流明渠右邊坡。圍堰頂高程81.5米,圍堰頂寬為15米。圍堰主要由風化砂、反濾料、石渣、石渣混合料和塊石填筑而成。圍堰內設有高噴墻防滲。
三期下游土石圍堰于2006年12月開始拆除。按三峽工程總進度安排,圍堰水下開挖斷面必須滿足2007年6月三期右岸首批3臺發(fā)電機組有水調試和2007年7月3臺發(fā)電機組運行發(fā)電時的尾水過流條件。根據三峽右岸電站12臺機組及地下電站6臺機組運行時過流斷面要求,三期下游土石圍堰將全部拆除至原建基面(即導流明渠渠底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