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將戶籍、檔案掛靠在集體戶口,而在廣州又沒有房產、親戚的年輕人來說,落戶前集體戶口管理單位往往會和他們簽署一份協(xié)議,如果需要結婚、生子,他們就必須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將戶口外遷。根據不完全統(tǒng)計,廣州目前有數十萬集體戶,一旦他們沒有房產和直系親屬,結婚、生育就成了一個頭痛不已的問題。(12月4日《信息時報》)
在集體戶管理者眼中,他們只管戶籍難管計生,讓落戶者結婚后把戶口外遷實屬迫不得已;計生部門則稱,廣州的流動人口太多,目前沒有更好的可操作的方法;公安局戶政處又表示,集體戶本人與所在的單位的協(xié)議屬企業(yè)行為。各有各的責任,各有各的理由,而最終留給那些集體戶只能是一臉茫然和無奈。
我想說的是,難道還有誰比這些集體戶更冤嗎?眾所周知,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一個基本原則,可是,這樣的自由,現在卻要被一紙戶口給牢牢捆住,這又是怎樣的可悲呢?在今天,城市買不起房已經讓無數人承載太多的苦痛,一些女性心中的“嫁給愛情還是嫁給房子”的叩問,足以讓我們體味到人性的傷痛,而這樣的集體戶口無法結婚,無疑更加凸顯民生困境下公民權利遭受著更大的剝奪。
在權利面前,公權部門本應沒有任何理由。那種打著“方便管理”的旗號,讓我們真切感受到權力的自大與自私。對于相關公權管理部門而言,首先想到的應是如何竭盡所能為公民提供方便的服務,而不是以剝奪權利的代價,來實現所謂良好的“制度初衷”。
既然我們所處的已經是一個自由而有序遷徙的時代,那么,現代政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就必須由戶口管理向人口管理過渡。也就是說,戶籍制度只應承擔單純社會管理職能和人口信息統(tǒng)計功能的“真面目”,而不應再捆綁太多的公民權利。政府公共管理要體現善治,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斬斷戶口與公眾權利存在的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放棄那種“戶口捆綁”思維,以更多的制度創(chuàng)新來提供服務。
在現代社會,人們服從政府的管理就是依賴政府在給他們造成最小不便的基礎上能最大限度地保護他們的利益。從這個意義看,在廣州出現的“集體戶口”對公民婚姻的捆綁現象,最大的問題恰恰就是公共服務的缺位,而這也是滋生尷尬的管理現狀的重要原因。
(來源:華商報,作者:單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