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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德島地方法院駁回四名原在華遺孤的賠償請求
2007年03月23日 13: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片:一九九一年回到日本居住的日本遺孤杜冬梅,因不忍中國的養(yǎng)母在長春無人照顧,現(xiàn)在又回到了中國養(yǎng)母身邊。據資料記載,在中國東北日本侵華戰(zhàn)爭后留下了大約五千名日本遺孤。圖為杜冬梅和丈夫與養(yǎng)母于世芳聊天逗笑。 中新社發(fā) 王麗南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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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23日電  日本德島地方法院23日就4名原在華遺孤起訴日本政府要求獲賠一案作出判決,審判長以“政府不存在違規(guī)或違法行為”為由駁回了原告方的請求。

  不過,判決書同時指出,“從人道的觀點,政府負有幫助遺孤自立生活的政治責任”。判決認為“很難說政府充分盡到了責任”,要求政府努力幫助遺孤解決困難。

  日本共同社報道,原告在訴訟中以日本政府未能幫助其盡早回國、且在他們回國后未提供充分援助為由,要求政府賠償每人3300萬日元。

  此案是日本全國15個地方法院受理的一系列原在華遺孤集體訴訟案中的一起。此前大阪、東京、神戶的三個地法院已經作出了判決。

  4名男女原告的年齡在64歲至77歲,他們于1982年至1995年相繼回日本定居。4人幾乎都不會說日語,其中3人靠領取生活保障費維生。

  原告方認為,他們是因為戰(zhàn)前日本政府殖民中國東北的政策而成為遺孤的,“政府有義務使我們盡早回國,有義務在我們回國后提供充分的自立援助”。

  日本政府則認為,“遺孤的產生是蘇聯(lián)軍隊進攻舊滿洲所致”、“是否進行補償及補償的內容由政府決定,政府不負有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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