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四月十七日電 (記者 顧時宏)泰國政府十七日決定撥款補償和安撫暴力沖突事件中的受害者。
泰國總理府一位副發(fā)言人當天下午在曼谷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宣布,根據泰國內閣特別會議當天作出的決定,政府將向四月八日至十四日期間的暴力沖突受害人進行補償和安撫。作為緊急性補償的金額從輕傷者的兩萬至遇難者的四十萬泰銖不等;作為長期性補償,政府制定了向殘疾人和死難者家屬長期發(fā)放補償金的標準。
據悉,這一補償標準與去年十月七日發(fā)生“曼谷流血事件”后的補償標準相同。這位副發(fā)言人表示,所有補償和安撫工作,政府將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不分“顏色”和派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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