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6日電 國際刑事法院第二預審分庭8月14日批準了此前一直被拘留的剛果(金)前副總統(tǒng)本巴•格姆博(Jean-Pierre Bemba Gombo)提出的在候審期間暫時有條件獲釋的申請。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莫雷諾•奧坎波(Luis Moreno-Ocampo)現(xiàn)已提出上訴,要求將本巴•格姆博•格姆博繼續(xù)羈押直至審判結束。
據(jù)聯(lián)合國網(wǎng)站25日報道,莫雷諾•奧坎波8月24日向外界公開了他在上訴書中提出的反對允許本巴•格姆博保釋的主要主張。他指出,本巴•格姆博以前曾多次提出保釋要求,但都遭到預審分庭法官的拒絕,而大部分過去曾被引述為羈押本巴•格姆博的依據(jù)現(xiàn)在并沒有發(fā)生變化, 唯一明顯的變化是預審分庭不久前確認了檢察官對本巴•格姆博提出的大部分指控,但這一變化恰恰增加了暫時釋放本巴•格姆博可能招致的風險,因此法官允許本巴•格姆博保釋的決定是錯誤的。
莫雷諾•奧坎波指出,本巴•格姆博目前面臨著多項戰(zhàn)爭罪和危害人類罪指控,一旦法庭認為罪名成立,他將被判處漫長的刑期,在這種情況下,預審分庭不久前對于檢察官指控的確認增加了本巴•格姆博潛逃和阻礙起訴的動力;也增加了被告?zhèn)ψC人的可能,因為被告知曉證人的身份,并將繼續(xù)獲知更為關鍵的檢控證據(jù)。
莫雷諾-奧坎波說:“本巴•格姆博先生仍被假定為無罪,但他必須呆在拘禁中心。我們將盡一切努力,確保他盡快出庭受審,使受害者看到正義被伸張。”
本巴•格姆博2003年至2006年間擔任剛果(金)過渡政府副總統(tǒng)。他此前曾是武裝團體“剛果解放運動”的主席和指揮官。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鄰國中非共和國沖突期間,本巴•格姆博曾應時任中非共和國總統(tǒng)的帕塔塞(Ange-Félix Patassé)協(xié)助平息政變的要求,帶領“剛果解放運動”人員前往中非。
2008年5月,由于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指控本巴•格姆博在中非共和國沖突期間犯有多項戰(zhàn)爭罪和危害人類罪,法院簽發(fā)了對本巴•格姆博的逮捕令。比利時警方隨后逮捕了流亡該國的本巴•格姆博,并于7月將其移交到海牙。今年6月,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確認,檢察官有足夠的證據(jù)支持對本巴•格姆博提出的大部分指控。目前本巴•格姆博處于等待審判期間。
自被捕以來,本巴•格姆博已先后四次申請在審判開始之前有條件地暫時獲釋,前三次都被預審分庭拒絕。今年8月,法庭在考慮到本案的進展及其他多種因素之后認為,目前已不需要繼續(xù)拘留本巴•格姆博,因此批準了他的第四次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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