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8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馬來西亞喝酒女模執(zhí)行鞭刑之日懸而未絕,而該國監(jiān)獄卻已于9日“搶先”執(zhí)行3名穆斯林女子的鞭笞處分,使她們成為馬來西亞自1957年立國以來第1起女性遭受鞭刑的案例。
馬來西亞內(nèi)政部長昨天在內(nèi)閣會議后指出,這3名女子的罪名是“進行不正當性行為”,在罪證確鑿下,伊斯蘭教法庭宣判兩人受到鞭笞6下,1人4下的處分。
“非婚姻性行為”在伊斯蘭教教義中是違法的行為。希沙穆丁表示,其中1人服刑1個月后已于大年初一獲釋,第2人將于幾天后獲釋,第3人則在6月才獲釋。
馬來西亞奉行世俗法和伊斯蘭教法兩套法律系統(tǒng),兩者都有鞭刑的處分。前者執(zhí)行鞭刑的對象不及于女性,罪名通常為刑事背信、強奸、販毒等,受刑人在全身赤裸的情況下遭執(zhí)刑官鞭打臀部,臀部因此被打得皮開肉綻是常有的事,也有人不堪痛楚而當場昏厥。
至于在伊斯蘭教法下執(zhí)行的鞭笞處分則偏向羞辱受刑人多于對受刑人皮肉的懲罰。受刑人無需剝光衣服,鞭打的刑具相對較小,力道也較輕。
馬來西亞伊斯蘭教法庭較早前曾因喝酒等罪名宣判數(shù)名女子受鞭笞處分,但在此之前都未曾執(zhí)行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