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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將重審40余年前兇殺案 被告被判死刑33年

2014年03月27日 12:5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日本法院將重審40余年前兇殺案被告被判死刑33年
    日本靜岡地方法院3月27日決定對被告被判死刑已有33年的“袴田事件”進行重審。

  中新網(wǎng)3月27日電 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靜岡地方法院27日作出決定,對1966年6月靜岡縣清水市(現(xiàn)靜岡市清水區(qū))一家四口遇害案(袴田事件)進行重審,同時停止對1980年被判死刑的本案被告、前職業(yè)拳手袴田巖執(zhí)行死刑。

  袴田被囚禁于東京拘留所內(nèi),已是第二次提出重審請求。審判長村山浩昭在宣布決定理由時表示,根據(jù)對5件一度被認為是作案時所穿衣物的血跡DNA鑒定結(jié)果,可以認定“這些既不是被告的衣物,也不是作案時穿著的衣物”,偵查機構(gòu)有偽造證據(jù)的嫌疑。被告律師團的主張獲得全面采納。

  袴田被判死刑后,33年來一直要求重審。他也成為了日本歷史上第6名獲得重審機會的確定死刑犯。

  袴田的姐姐秀子2008年向法院提出了第二次重審請求,法院的決定令她感到無比欣喜。辯護律師團團長西島勝彥則稱:“袴田的熱切心愿終于實現(xiàn)了!

【編輯: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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