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3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經(jīng)過一星期“隔空交戰(zhàn)”后,正在休假中的香港新鴻基地產(chǎn)主席兼行政總裁郭炳湘的行動升級。繼上周四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新地董事會投票、到警署報警指有人無牌行醫(yī)后,他再入稟控告兩名弟弟郭炳江及郭炳聯(lián)發(fā)放的信件,對他造成誹謗。
入稟狀稱,郭炳江及郭炳聯(lián)于4月至本月初曾發(fā)信予母親鄺肖卿及新地董事會,聲稱郭炳湘因健康及精神問題,不適宜再擔任公司領導,信件更指郭炳湘說謊,不遵守承諾。郭炳湘的律師曾要求兩人收回信件及道歉,但對方?jīng)]有答應。郭炳湘入稟狀要求禁制有關(guān)言論并索取賠償。
郭炳湘指內(nèi)容含有誹謗成份的3封信件,為4月28日至5月5日期間郭炳江及郭炳聯(lián)向郭炳湘本人,或向新鴻基董事局成員所發(fā)的信件。3封信件分別是郭炳湘向母親力證自己精神沒有問題(5月30日)前,及兩弟正式向董事局要求于稍后董事局會議中加入終止郭炳湘職務議程的當日(5月5日)所發(fā)。
郭炳湘委托誹謗案專家、資深大律師為其撰寫入稟狀。入稟狀羅列了郭炳湘的公職銜頭,包括全國政協(xié)常委及公益金委員會董事等,證明他在社會上有地位,聲譽舉足輕重。
入稟狀內(nèi)指出,3封信件的內(nèi)容,欲指郭炳湘沒有履行承諾,是位騙子、為人不守承諾、誠信甚低而且患有精神病,惡意干預新鴻基的正常運作及業(yè)務、曾做出或意圖作出不理想及不智的投資決定,又試圖超出其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權(quán),甚至私自開設一間“新鴻基地產(chǎn)國際有限公司”,欲抄襲新鴻基的業(yè)務,因此,根本不宜再擔任新鴻基主席及行政總裁,亦不宜再出任新鴻基董事、或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
郭炳湘稱,3封信件令他的聲譽嚴重受損,并成為被公眾所厭惡的丑聞及嘲笑對象,令他飽受重大壓力、甚為煩惱及尷尬。原訴更列舉3兄弟自去年5月起不和的事情,試圖要法院判他得到較普遍誹謗案件加倍及警誡式的金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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