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涉發(fā)布不雅物品被罰17萬 偷拍阿嬌罰款最重
資料圖:香港婦女權益聯(lián)盟游行強烈譴責不良刊物偷拍香港藝人鐘欣桐(阿嬌)換衣事件,促請政府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管。 中新社發(fā) 王麗南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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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壹集團旗下《蘋果日報》、《壹周刊》及《壹本便利》(現(xiàn)稱《Face》),早前被票控9項發(fā)布不雅物品而沒有警告告示罪。壹集團24日承認7張傳票,共罰款17.5萬,其中涉及女藝人鐘欣桐更衣期刊罰款3萬元,為7張傳票中最高的。
涉案的物品包括《蘋果日報》2003年1月9日題為《補習社淫獸——狎玩眾女童狂拍裸照》的報道、《壹周刊》2003年第671期標題為《時事短打——狎童案疑犯起底》、2004年第772期三頁名為“有罪Guilty”的時裝廣告、2005年12月《爆花旦男友偷食臺灣主播》、《壹本便利》2005年12月《獨家嚴淑明變性賣身史》、2006年1月《殺狗城直擊$2一個頭》及第761期《阿嬌后窗bra解》,淫審處早前皆裁定屬二級不雅物品,每張傳票罰款2至3萬元。
而《壹周刊》2006年題為《日本激新殺入搏命隆胸》及《姣模摸上房,鄭中基爆粗,正煩X》的報道今年作復核評級后改為非不雅物品,故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編輯:劉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