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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現形記:細數2010年落馬貪官七宗“最”(5)

2010年12月15日 10: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最“矯情”貪官:李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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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矯情”貪官:李人志

  原任職務:甘肅窯街煤電集團董事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判決結果: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關鍵詞:抱怨組織,反腐不力,未及時提醒;

  案情簡介:

  廳級官員、甘肅窯街煤電集團董事長李人志從任職到案發(fā),日均受賄1.5萬元,多年來,他共計非法所得2020.9萬元,除受賄的1107萬元外,另有913.9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一審被判死緩。

  他在懺悔時,一方面稱“之所以收了那么多錢,是因為自己沒能管住自己”,另一方面又抱怨說,“如果紀委、檢察院能夠定期不定期地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進行預防腐敗、廉政警示談話,我就可能不會犯罪,即使犯了也會有所收斂,不會發(fā)展到今天這種嚴重程度!

  點評:李人志抱怨組織反腐不力,雖顯“矯情”,倒也說了句大實話。貓不抓耗子,導致耗子日益膽大妄為。耗子被抓,反抱怨貓不作為,如此滑稽荒唐的事情再次告訴人們,對權力的放縱,就是對人民的犯罪。對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僅靠組織內部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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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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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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